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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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1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缓解寒假学生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寒假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 30号)和市教体局《关于做好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寒假托管服务的通知》(淮教体基函[20xx]20号)以及县教体局《寿县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寿教基函[20xx]39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育服务能力,统筹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解决学生寒假“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二、服务原则
(一)自愿参加。学校专门成立寒假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及班主任为成员。学校充分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主动向家长和学生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制定科学严谨的服务方案,建立家长和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学生是否参加寒假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老师和家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以学校党员干部、模范教师、青年教师为主体,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寒假托管服务。
(三)全面发展。寒假托管服务会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托管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寒假托管服务时间为寒假期间,每天早上7:30-11:00,下午2:00-5:40,星期日休息一天。具体托管时间及时长根据家长需求和实际情况可酌情调整。
(三)服务场所。学校开放教室、图书室、运动场地和社团活动场地。
(四)服务内容。分为两个方面:
1、组织学生在教室内自主阅读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书目,组织学生做寒假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
2、开展艺体、科普等特色课程(主要是象棋、足球、乒乓球练习)以及体能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提高学生兴趣,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服务程序。按照“家长和学生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开展相应工作。学生自愿参加寒假托管,必须先提交申请,学校核准后再签订寒假托管安全协议。
(六)安全保障。学校制定安全预案,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明确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切实加强细节管理,做到入学早到可进校、放学晚走有管护、托管服务活动有指导、课程内容丰富可选择、组织有序且安全。学生自愿参加寒假托管,每天须家长接送到校,实行家校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确保学生寒假安全。
四、加强服务保障
寒假托管服务学校的收费标准,原则上参照淮南市课后服务相关政策要求,遵循公益普惠原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费用。具体收费金额经过科学测算后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宣传工作。寒假托管服务费只能用于参与寒假托管服务的教师补助和学校因开展托管服务产生的其他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将寒假托管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寒假托管服务费。寒假托管结束后,学校将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2
今年寒假,是“双减”政策执行后的第一个寒假。解决好中小学生寒假“看护难”这一家长“急难愁盼”问题,体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治站位,体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责任担当。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推动“双减”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我市中小学校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市城区、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关心并解决疫情防控形势下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寒假托管服务的问题。
二、服务时间
第一阶段:1月24日(周一)- 1月28日(周五)
第二阶段:2月 7日(周一)- 2月11日(周五)
每天托管时间段为:上午8:30-11:30 ,中午11:30-13:30,下午13:30-17:00。学生和家长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学校也可根据学生需求,提供适当延时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组织基础性托管服务。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在教师的看护指导下,按照作业管理要求完成当天的寒假作业,观看北京冬奥会现场直播,开展经典阅读和分享交流活动,开设书法学习课堂,每天安排形式多样的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组织趣味性集体活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适宜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开展个性化拓展活动。根据学段和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提供思政类、科普探究类、手工制作类、艺术鉴赏类、体育拓展类、心理健康类等课程,丰富寒假托管的服务内容。各学校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特色课程做好寒假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社会实践基地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体验式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
(三)适度安排差异化学业辅导活动。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坚持不上新课、不留书面作业的原则,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每天安排一节课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四、组织实施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扎实有效组织实施好寒假托管服务,力求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参与服务人员多元,凸显新的工作成效,为春季开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一)编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应做到“应开尽开”,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寒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晒”好服务内容项目清单。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级所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1月19日之前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示栏等,“晒”方案、“晒”课程、“晒”师资、“晒”特色等,让家长和学生详细了解寒假托管服务的项目内容,自愿选择服务时段和个性化拓展服务项目,利于学校做好统筹安排。
(三)服务周到组织线上线下报名。寒假期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行,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于1月14日(星期五)开通报名通道,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立即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各自端口,发布本学校的托管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有序引导组织家长在线自主报名。如果一时难以完成线上报名的家长,学校应主动耐心地接待家长做好线下纸质报名登记工作,事后再由学校帮助家长完成线上填报工作。请县区与学校平台管理员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商定报名技术细节。
(四)寒假托管服务期间的班级设置。各学校根据报名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数量,视情况可以按原有班级安排,亦可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托管服务期间,可采取同伴互助、小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各项学习与活动。若遇学校报名人数不多、但学生和家长仍有托管需求的,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将有需求的学生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接受寒假托管服务,或明确一所牵头学校,将相邻的几所学校联合开展寒假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寒假校内托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寒假校内托管服务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双减”工作往深处走、往实处做的重要举措,作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总结课后服务和寒假校内托管的经验,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服务内容,精选课程资源,严格遵守“双减”有关政策要求和赣教办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确保寒假校内托管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保障统筹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假期校内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在假期托管服务的收费和取酬标准出台之前,教师取酬标准及收费标准参照已经批准的校内课后服务有关课时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收费。对家庭困难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所在区域公办学校。对中午有在学校用餐需求的学生,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前和供餐公司做好沟通,并参照日常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供应午餐,让家长放心满意。
(三)多渠道解决好托管服务的师资来源。各级各类学校要组建由党团员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支援参与,承担起寒假托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对于参与托管服务的教师应给予适当的薪酬补助,合理安排好教师参与寒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充分的休息。教师参与寒假托管情况应计入课时,作为当年评优评选、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积极吸纳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在课程资源和师资资源仍有欠缺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引入全市特色类课程库和师资库的资源,丰富寒假托管服务内容。
(四)切实保证参与寒假托管师生的安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假期托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
(五)市、县联动加强对寒假托管服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相关科室、教研单位应深入所属学校调研,发现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推广,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改进办法。市、县(区)两级“双减”专班应常态化、随机性对寒假托管服务开展检查,对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访谈、了解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寒假托管服务组织不力、管理松懈、质量不高、家长满意度低的学校,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落实“双减”工作作为“督导一号工程”的要求,组织督学及责任督学加强常态化精准督导,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情况。
春季开学后,各县区、直属学校要及时总结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含开展托管服务的内容、参与托管学生数量、教师数量等)、问题困难、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书面总结报告于2月1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教科。
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不断提升教育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中小学生假期“看护难”问题,在寒假校内托管试点的基础上,寒假期间,有条件的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假期托管服务工作要坚持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属地管理的原则。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托管服务的群体。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假期校内托管组织机构,安排专人专岗,充分发挥好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责,保障托管服务顺利有序开展,切实解决家长假期“看护难”的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旗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部署和指导区域内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编制寒假托管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寒假放假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假期托管服务工作队伍,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寒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托管服务内容,使家长、学生了解有关安排,自愿选择参加,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拒绝或变相拒绝学生参加假期托管服务。同时,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学生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各学校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驻区单位、驻区高校联系,资源共享;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邀请专家学者、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者、有意愿的家长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寒假托管服务。各旗县区教育部门可组织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供学校选择使用,满足家长和学生的不同需求,同时要建立健全评估退出机制。
各学校的寒假托管服务具体实施方案要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各旗县区教育局务于1月18日、2月28日分别将寒假托管服务实施情况和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电子邮箱:xx@126.com)。
四、丰富托管服务内容
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要为学有困难的学生提供答疑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断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假期托管服务期间,坚决不允许组织集体补课和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不允许聘请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托管服务。
五、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可向参与学生收取合理费用,用于支付教师劳动报酬和保障假期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收费要坚持普惠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可参照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对家庭困难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
六、强化安全保障措施
要完善假期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消除假期托管服务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4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决策部署,妥善解决部分家庭小学生寒假“看护难”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营造全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寒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xx〕1号)精神,我市决定在小学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管服务对象
寒假托管服务主要面向小学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也不允许动员不参加。
二、托管服务时间
20xx年寒假小学托管服务时间为1月17日至1月30日(不含非工作日),每天8:30-17:30,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要坚持需求导向和“一校一案”原则,周密制定托管服务方案,为学生家长提供灵活方便的服务。托管服务期间,对自行安排午餐确有困难的小学生,学校要协助提供午餐服务(费用由学生自理)。
三、托管服务内容
(一)做好学习指导答疑。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组织学生利用一定时间自主做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但不得组织集体补课,不得讲授新课。
(二)科学安排文体活动。开展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对接青岛市“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科技教育等服务,每天文体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有条件的区市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可以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参观、研学实践等校外活动。
(三)统筹用好线上优质教育服务资源。开展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利用国家和省市及各区市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高品质开展包括学习方法指导、在线答疑、读书赏析、线上读书沙龙、互动交流、在线参观博物馆、观看教育影视片等丰富多彩的线上活动。
(四)支持开放校园。寒假期间,学校要主动开放校园,接受学生到校参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摸底参与学生数量,结合实际统筹确定开放的学校,参与人数较少的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适当集中。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科学制定托管服务方案。各学校要围绕托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资源支撑、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托管服务方案要提前广而告之学生和家长,接受学生自愿报名。
(二)做好经费保障。小学生各个寒假托管班的班额以40人左右为宜,各学校根据参加托管学生人数,可合理安排托管班级。要配置适量的教师、志愿者和管理人员。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不超过每人24元/天(不含中餐费),专款专用,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引进优质校外教育资源提供有偿服务,按此标准执行。各区市教育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做好寒假托管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三)做好师资保障。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寒假托管服务,不得强制。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对志愿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保障教师权益。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退休教师、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四)做好安全保障。开展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各区市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托管服务学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以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订《托管协议》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要有针对性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一日三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等工作制度。师生员工(含托管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做好行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落实“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每周5%在校师生员工(含托管人员、到校参加活动人员)核酸检测抽测等工作。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入校一律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严格“测温+健康绿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教室、食堂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精准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做好宣传引导。精准把握寒假托管服务政策要求,做好寒假托管服务政策的解读和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寒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寒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的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