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微文呈现整理的读《小屁孩日记》有感(精选8篇),希望大家喜欢,记得分享哦。
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篇1
在日记里,格雷通过过调侃戏谑的笔调,道出他对生活中挫折及成功的独特观察。全书以生活化口吻和用词、令人发噱的笑料,配上简单爆笑的插画,传神地描绘出青春期的“时而天真、时而叛逆、时而顽皮、时而无奈”。
这本书写的是格雷在家、在学校所发生的'事,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格雷和他哥哥去扫树叶,本应该装满袋子的,哥哥却让他把树叶只装每个袋子的一半。这样一来,半小时袋子就全用完了。他们回到家原以为会得到夸奖,但被奶奶臭骂一顿。还有一次格雷原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吃姜饼,却在圣诞节时被老妈发现……经历过几次类似的事情后格雷终于得到深刻的教训―“撒谎的代价是沉重的”。
读后,我想到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名言。是啊,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干坏事,即使干了也不能撒谎。回首过往岁月,记忆慢慢翻开,折叠……叠成一串串美丽的故事,故事中,我想起了前年暑假里的一幕:
那一天天气很热,好友约我去冷饮店买冰淇淋,我满口答应,可我又犯愁了,身上没有一分钱怎样去买?问爸爸妈妈要吧,他们肯定不给我,还要说我乱花钱,怎么办?这时,我脑海中闪出来一个念头——撒谎。我来到爸爸的身边,把事先编好的谎言说出来:“爸,我的笔用完了,给我五元钱到文具店买几支笔。好吗?”爸爸听后立刻从钱包里拿出五元钱递给了我,并再三叮嘱我:“外面天热,早去早回。”我接过钱便和好朋友一起去了冷饮店
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篇2
暑假期间,金老师推荐我们阅读《小屁孩日记》,这一系列书籍中英结合,图文并茂。幽默诙谐的漫画和妙趣横生的文字使得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让人印象深刻的当然是主人公格雷,他是一个自恋、胆小、爱出风头、喜欢懒散、满脑子鬼主意的男孩。虽然他缺点多多,可是我们却忍不住喜欢他。让我惊讶的是,他竟然愿意把自己做过的“坏”事写出来,与大家分享,从这一点来说,我是敬佩他的勇气的。每次提到他,我都会捧腹大笑。
其中,有一个片段是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天,他爸爸让他去游泳,可是他不想去,因为他要坐他哥哥罗德里克的车子。有一次他真的不想参加游泳训练,就对教练说他想去一下洗手间。格雷到洗手间后就不出去了,但是洗手间的.温度非常低,比正常的游泳池水温低很多。他怕得低温症,就用卫生纸把自己包裹起来。我想要是有一个人突然闯进去,一定会以为他是木乃伊呢。格雷就是这样一个精灵古怪又讨人喜欢的孩子。
如果我心情不好的话,就会拿起《小屁孩日记》,他总有一种魔力可以让我开怀大笑。希望你们也可以多读读《小屁孩日记》哦!
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篇3
我这次对的是小屁孩日记——老妈不在家,听了这个名字,就应该能联想到,这回我估计格雷还不把家弄个底朝天啊。人物是格雷,格雷的太奶奶,格雷的“死党”罗利,各类的弟弟曼尼,格雷的哥哥罗德里克,格雷的老妈和格雷的老爸。
简介是这样的:这是一个美国中学的日记,他为自己瘦小个子而苦恼,老是会担心被同班同学大块头欺负,会感慨“为什么分班不是按个头分而是按年龄分”。这是他心里一道小小的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活而沾沾自喜,心里嘲笑同班同学是笨蛋,老是投机取巧偷懒。
他在老妈的要求下写日记,幻想着自己成名后拿日记应付蜂拥而至的记者;他特意在分班时装不会念书,好让自己被分进基础班,打的主意是“尽可能降低别人对你的期望值,这样即使最后你可能几乎什么都不用干,也总能给他们带来惊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他爸爸常常把它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跑到朋友家里去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他眼红自己的受伤后得到女生的百般呵护,就故意用绷带把自己的.手缠得严严实实装伤员,没招女生的关注反而惹来自己不想搭理的人;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在聪明,在家里还是敌不过哥哥罗德里克,还是被耍的团团转;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尼曼可以“恃小卖小”,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妈护着,让格雷无可奈何。
这个狡黠、机趣、自恋、胆小、爱出风头、喜欢懒散的男孩,一点都不符合人们心目中的那种懂事上进好孩子形象,奇怪的是这个缺点不少的男孩子让我忍不住的喜欢他。
人们总想对生活的一切事贴上个“好”或“坏”的标签。要是找不出它的实在可见的好处,他就一定是“坏”,是没有价值的。单纯的有趣,让我们增添几分好感和热爱,这难道不是比读书学习考试重要得多的事情吗?
这本书真的是很有趣,读完了以后,让我留下了一点点的遗憾,因为有一半是英文字母,看不懂啊,所以只把中文的部分读完了。如果一本书让你看了还想看,那说明这本书写的很成功。我遇到过不少这样的书。这是其中之一的一本。
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篇4
前几天,我看完了妈妈新买来的一本《小屁孩日记》。这本书我特别的喜欢,是一个小男生的日记。
他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
又如科学课上,刘坚强把纸吞进了肚子里;米多成立了一个黑手联盟;米多和金刚因为走丢了尽然成为了英雄、所有这些都让我不感觉米多又淘气又可爱。
书题上的小屁孩其实就是米多,书本里写了许许多多关于米多的事情,当然,还有其它的人物。比如校长、甜老师、班长卜一萌、
书里的题目新颖有趣,就用我这张小嘴可说不清哦!米多每天是那么快乐,自由自在呀!这让我有些羡慕他了
我喜欢看《小屁孩日记》 !
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篇5
一个狡黠、机趣、自恋、胆小、爱出风头、喜欢懒散的男孩——格雷,他就是《小屁孩日记》中的主人公。虽然这个男孩一点都不符合人们心目中的那种懂事上进的好孩子形象,但是奇怪的是这个缺点不少的.男孩子却让我忍不住喜欢他。因为他做的事很搞笑,所以总能令人捧腹大笑。
这本书有几件十分搞笑的事情。比如:一天晚上,格雷再三请求爸爸让他玩电子游戏,可是他爸爸把他赶出家门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不但没去运动,而且去了朋友家里玩电子游戏——古怪巫师2,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射器弄湿全身,扮成满身大汗的样子回了家,好逃过老爸的火眼金睛;又有一次格雷他在爸爸房里找游戏机玩,正当这时,爸爸回到了卧室,格雷连忙钻进地毯里,格雷等老爸拿玩东西再出来,可是,老爸却躺在床上看起书来,格雷就神不知鬼不觉地一点一点挪出房间,就在这时,格雷的手机突然响了,吓得爸爸心脏病都快出来了。
读完这本《小屁孩日记》,我觉得格雷是一个聪明、机智的小男孩。他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沾沾自喜,老想投机取巧偷懒,但是我又觉得如果他再多一点自信再多一点坚强就更好了,肯定会受到很多小屁孩崇拜的。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小时候的一件事。在一次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悄悄地拿着电筒,来到妈妈床边乱晃,可能是电筒的光太强烈了,妈妈睁开眼一看,吓得魂飞魄散,以为是鬼来了,大叫起来。我却乐得哈哈大笑,事后被妈妈教训了一顿。
另外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就是通过一段文字后,用一幅漫画来表达这段文字的内容,这些漫画有时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他在人的生命中仅有10年,所以,请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让童年白白流失。《小屁孩日记》,它让我懂得了童真的重要性,以及写日记的快乐。今后我也要尝试写日记,让自己的日记也像《小屁孩日记》一样,值得去看,值得去回味。
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篇6
读了《雷锋日记二则》,我深受教育和启发。
日记的第二则里写道:“要学习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方面要有刻苦学习的态度,另一方面学习要有钉子精神。雷锋自己就做到了这两点,他在工作很繁忙的情况下,善于挤,善于钻,利用业余时间去看书,做了许多为人民服务的好事。而我呢,虽然学习成绩优秀,但和雷锋叔叔相比,真是相差甚远。就说今年寒假,我心血来潮,决定买一本钢笔字帖,利用寒假这段时间好好练字,因为我写的字潦草,老师看见就头疼。开始,我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对着字帖练了两天。到了第三天,我就觉得练字太枯燥无味,手也觉得酸溜溜的,窗外伙伴们嬉戏、玩耍的声音真诱人呀!我再也无心练字了。我放下手里的钢笔,自己安慰自己:“先玩一会儿吧,明天再练也不迟”。又一天到了,我故伎重演,又自言自语地说:“时间还长着呢,明天再练也不迟”。就这样日复一日,无数个明天过去了,一直到开学,我再也没练过字,我的字一点儿进步也没有。这真是“我生待明月,万事成蹉跎”啊!
读了《雷锋日记二则》,我才知道自己所缺少的就是刻苦学习的态度和雷锋叔叔提倡的“钉子精神”。雷锋日记像一把锤子重重的敲在我的心坎上。它将鞭策我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将来做一个像雷锋叔叔一样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篇7
我有一本百里挑一的好书,它的名字叫《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无论杜真子要做什么,笑猫总是配合她的。它准确到位地让她拍了这几种笑:微笑、大笑、冷笑、苦笑、狞笑,就连最难笑的那种笑——皮笑肉不笑,它也让她拍到了,这就是杜真子名副其实的笑猫。笑猫有很多粉丝朋友,但也有不速之客保姆狗老头儿。
老头儿是一只诡计多端心胸狭窄的腊肠狗,自从牧羊犬帅仔的到来,老头儿就失去了主人的关爱,嫉妒心使它丧失了理智,终于有了一个杀害帅仔的阴谋。
一次老头儿带着帅仔在公路上溜达着,一辆辆车子在眼前飞驰而过,犹如一只只脱缰的野马,这时一辆大卡车飞快地开了过来,忽然老头儿冲了出去,帅仔也跟着冲了过去,老头儿心想:“我个子矮,不会擦伤到一根毫毛,帅仔个子高,肯定会被撞的粉身碎骨。”没想到帅仔个子高,司机看到了它,方向一拐,却压到了老头儿身上。老头儿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临死前老头儿忏悔了,它向笑猫说出了真相。
如果老头儿现在还活着的话,它一定会好好珍惜自己的生活,多多关心朋友,我相信它同样也会得到许多许多的爱。
读《小屁孩日记》有感 篇8
今天,我终于把《小屁孩日记——三年级怪事多》给看完了。《小屁孩》系列是以日记的形式写了聪明伶俐的小男孩朱尔多的快乐生活以及他和小伙伴之间的那些好玩的故事。因为和我在博客上写的日记题材、内容都非常相似,所以我特别喜欢。
看着这本书,我就会把它和自己的日记进行比较。小男孩朱尔多的校园生活可比我的生活要有趣多了,比如:练毛笔字时,刘建强把纸吞下了肚子;参观电视台时,他和金刚把自己给弄丢了;看电影时,同学朱奇奇的臭鞋子被管理员当垃圾丢了等等,让人看了就想笑,就连朱尔多考试作弊被抓也变得那么轻松幽默(,让人回味无穷)。
爸爸问我,小屁孩朱尔多的校园生活和我的很接近,但他的日记为什么会那么好看呢?我说:一,这本书是大人写的,所以才那么幽默;二,哪有这么多凑巧,肯定有编的成分。(爸爸说对了,好的文章就是要在真实的材料上进行适当的夸张。)
看完《小屁孩日记》,我在写日记上有了新的收获。写日记就是要多看、多听、多想,还要努力把文章写具体。最近爸爸禁止我写日记时用“好”这个字,说这个字表达意思太模糊,也是写不具体这个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