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拿手好戏”六年级作文
微文呈现整理的“我的拿手好戏”六年级作文(精选4篇),希望大家喜欢,记得分享哦。
“我的拿手好戏”六年级作文 篇1
人人都有拿手好戏,我也有一个很酷的拿手好戏,那就是玩滑板。我从五岁起就开始玩滑板,到现在已经有六年的历史了。终于有一次,我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玩滑板,玩得很酷,之后,我下定决心,也要把滑板玩得很酷。
打那以后,我每天苦苦嚷求着爸爸给我买一个长板和一个短板。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爸爸帮我买了。我每天勤学苦练,到了八岁那年,我小有成就了。我每天找我的朋友们来和我挑战,每次没有一个人赢我。但有一天我失算了。
在一个周末的早晨,我带着短板去公园玩耍,但我滑到桥上时,正准备俯冲,眼前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是谁呢?哦,我想起来了,是一年前他和家人出去旅行,我结识的朋友。令我吃惊的是,他竟然也在练习滑板。我上去和他打了个招呼,他竟然说下午来这里挑战。我心想,和我挑战,你有赢的可能吗?
到了下午,他果然在那里等我。他说他先来滑,他从桥上俯冲了下来,之后在提轮甩尾,一个花式旋转出现了,接着又来了一个高难度的。我也不甘示弱,也俯冲下来,纵身一跃,脚腾空滑板,再站上去落地,一个完美的旋转完成了。他也学着我的样子,腾空站立但没有旋转。我准备再来个高难度的,但那时鞋带卷了进去,我摔了个“狗啃泥”。我输了。
我想,在任何时候都不要骄傲,因为如果你骄傲了,随时都会摔成“狗啃泥”。
“我的拿手好戏”六年级作文 篇2
有人会打篮球;有人会打乒乓球;还有人会跳高,但我不一样,你们猜猜我的拿手好戏是什么?那就告诉你们吧,我的拿手好戏当然就是踢足球了。你们可能很奇怪,为什么一个女孩子喜欢踢足球。
我之所以喜欢踢足球,是因为有一天晚上,妈妈带我到足球场去看别人踢足球。足球场上,有好几个大哥哥,大姐姐们正在热火朝天地踢球,踢球的动作帅极了,旁边的观众不时地叫好,这使我更加喜欢踢足球了。从那以后,每天早上起来,我都到家后的草地上踢会儿足球。经过刻苦的训练,我被校足球队选中了。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的像一朵绽放的花,幸福的感觉无法用语言表达。
教练叫我在明天早上到球场踢比赛。这天晚上,我实在太高兴了,兴奋得连觉都不想睡,就盼着天快点亮。
天快亮时,我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大公鸡嘹亮的叫声,把我从睡梦中叫醒。我迫不及待地向学校跑去,来到了学校大门口,想到比赛,我顿觉自己精神十足。我交了作业就飞奔球场,老师看见我像欢快的小马驹似的向他跑去。我赶紧换好比赛的衣服就开始准备踢球了,随着哨声一响,比赛开始了。我的表现很出色,在一场比赛下来最精彩的片段就是我运球射门的场景。
观看的老师们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当时我已经来到了对方的门前,这时两名对方选手站在了我面前,我左躲右闪,带球过人,成功突出包围。那两名对手的心里肯定在暗暗自责吧。我用着熟练的脚法,一拨,一蹚,面对着球门,我右脚高高抬起,用尽全力把球稳稳的射进对方的球门。这时哨声响起,同学们的欢呼声也响彻操场,我们队1:0胜利了。
一场比赛中,输赢并不一定非常重要,只要我们尽力了,只要我们开心快乐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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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我完成了最后一项作业。疲备不堪趴在桌子上,便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睡梦中,我看见了20年后我的家乡——成都。
朦胧中,我睁开睡眼,便下楼仔细端详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美丽而又奇妙的世界。我遇见一个旅行团,便悄悄地“跟踪”他们来到了电视塔。
“电视塔在十年前改修并纵身一跃,高度由339米变成了796米,已经遥遥领先于东方明珠及台北101大楼,成为世界第二高塔,被誉为‘中国之星’!”导游自豪地用四川话说道。“哇!”游客赞叹不绝,我也是禁竖起了大拇指……
另外,我还看见了“龙凤归宿”、“水之灵”(第35届奥运会的主会场),现在,一座座立交桥贯通了成都的大街小巷,绿树鲜花美化着街道。那蜿蜓的府南河更加清澈见底,路旁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公司商铺、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终日车水马龙,那地铁像一条条巨龙穿梭于地下,路灯、汽车、飞机都安上了太阳能装置;家家户户也用上了太阳能的电器,那马路上的“废气杀手”日渐减少……
夜晚,灯火辉煌,那宽窄巷子,锦里还是那么古香古色。宁静的夜晚没有一丝喧嚣,噢,是那“叮叮叮”的汽车铃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
第二天,我随着旅行团来到了龙泉山上。啊,那连绵起伏的龙泉山——春天,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成了金色海洋,花正如潮水般涌动;哦,我似乎看见了:那婀娜多姿的亭亭荷花在夏天散发出清香。瞧,那天真的小孩在采莲哩!真是惬意极了!噢,那妩媚妖娆的金菊在秋天绽放出笑脸;那坚强的红梅在寒冬傲霜凌雪……“嗯”,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到的是泥土的芬芳和春天那种特有的生机勃勃、朝气蓬勃气息,真是沁人心肺啊!世界田园城市真是名副其实,名不虚传。
……
“小朋友,请问……”噢,糟糕,“暴露身份”了,“我,我……”我赶紧一溜烟儿跑了。
我睁开眼,趴在桌上不禁思考:20年后,我的家乡成都真的像我梦中的那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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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未来,二十年后的我三十二岁,想必我一定是一位风度翩翩、才华洋溢的男生。二十年后的我也应该结婚了,养育两个小孩,是个很幸福的人。
长大后我想当歌手,就像罗志祥一样,能歌善舞,用歌声征服大家,让大家因为我而陷入疯狂,因为我而兴奋尖叫,让不看好我的人因为我出色的表现而目瞪口呆。除了歌手,我还想当服装设计师,设计一套男女都能穿、流行感十足的新颖衣服,让每个人都穿着我精心设计的衣服,说不定我的衣服会被美国杂志拍摄,因而声名远播。
如果我要当歌手的话,现在就应该每天练习歌唱技巧,训练我的歌声时而狂野,时而温柔,让听众如痴如醉。如果我要顺利成为服装设计师,那么我现在就必须多努力,学习有关设计服装的知识,才不会连衣服的比例都搞错,闲暇的时候,常去服饰店走走看看,参考别人制作的衣服,帮助自己设计更有创意的衣服。
如果我无法顺利成为歌手,我还是会持续唱歌,因为我热爱歌唱。如果我当不了服装设计师,我还是会设计衣服请人制作,因为我想穿上自己设计的衣服,“人因梦想而伟大”,希望我能实现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