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作文 > 作文大全 > 正文

我的同学作文550字

2024/04/15作文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我的同学作文550字(精选4篇),希望大家喜欢,记得分享哦。

我的同学作文550字 篇1

他,是我的同学。他让我开心的大笑过,也让我痛苦的哭泣过。

一年级

他是我第一任的同桌,我们都不认识,也没讲什么话。一天,我拿出抄作业本,抄完了作业,正要收起来。忽然,一个黑影从我身边一闪而过,抢走了我的小本子,我一看,原来是他。我于是追着他跑,我没有他灵巧,也没他跑得快,但是心里的愤怒让我把马力加到了最大,拼尽全力追了上去。逮住他,作势啃了一口(当然没敢真咬),吓唬吓唬他,目的'是拿回本子就行了。可没想到,恶人先告状,他居然告诉了老师,并把“伤口”给老师看,那块青的本来就是他自己的呀。我很无辜,大哭了起来。晚上回家时,奶奶也为他买了很多零食。那一段时间,一提到他就就气不打一处来。

五年级

多年后,我又和他成为了同桌,忽然发现他变了。

几年前的往事,记忆犹新,当然不可能友好地相处吧。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之间基本不说话。慢慢地我发现,当我没带修正带时,他悄悄地递给我;当我数学题不会做时,他耐心地教我做。我们之间有什么东西融化了,关系越来越好。那一次,我因为一件事不开心,对着哭丧着脸的我,他不停地做鬼脸,讲笑话听,最后还拿出“杀手锏”——唱起了一首歌,当唱到关键地方时,他居然换了个完全挨不着调的“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夫妻双双把家还”我的天儿呀,我要笑死了了!这是从哪里想到这个法子的。

现在,我没有和他同桌了,可我还是挺怀念他给我讲的笑话,唱的黄梅戏,那一口并不标准的普通话……不知道以前说一辈子不理他的我去了哪里……

我的同学作文550字 篇2

在我们班上,我有一个好朋友——同学小杨。起初,我十分讨厌他,因为他总是爱“管闲事”,比如我喜欢提前写练习册,但他却看不惯了,立刻跑去找老师,然后滔滔不绝告起状来。当我被老师拉去“喝茶”时,他便在旁边幸灾乐祸。因此我对他十分讨厌。

但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其实他也有让我喜欢的一面,自从那天开始,我对他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记得那天放学后,下着倾盆大雨,我来到了教室外面,我是一名走读生,又没有带雨伞,这样跑回家一定会被淋成“落汤鸡”的。“这可怎么办呢?”我紧皱着眉头,心中不禁犯起了愁。这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带着几分小心:“小黄,是不是没有带伞呀?我有带伞,让我送你回家吧!”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死对头——小杨!起初我还不怎么情愿,但毕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没个可行的办法就回不了家,我还是连声答应:“好,好,好。”说着我俩撑伞走入雨帘。

但走进雨中后我才发现这是一把单人伞,两人共用根本就遮不住,如果有一个人身体的一部分要露在外面,那个人自然是我。雨滴毫不客气地舔着我的衣袖和裤腿,我不禁很轻地叫了一声:“哎呀!”雨声虽然很大,小杨也似乎听见了我的'叫声,把雨伞往我这边遮了过来,我看见他这个举动,说道:“你干什么,你的衣服都被打湿了。”而他却若无其事地答道:“没事,一个人淋雨总比两个人一起淋雨好,只要争取不感冒,衣服嘛回去换一件就行了。”见他这样说,我也不说什么了。不知不觉间,我们到了我家门口,我叫他在我家歇一下,但他说不必了,我们说了再见,他便走了。

透过窗户,看着他湿透的背影,我的心里油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感动。

猜你喜欢1:难忘的同学作文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巧舌如簧的小嘴巴,再加上身轻如燕的身体,构成了一个阳光男孩。

他学习不错,是前几名。他体育不错,是体育委员。他不错,常被当范文在班上读。他人缘不错,班上的`人都和他是“哥们儿”。

记得有一次,我们举行运动会,他四个项目都有,而有的同学却一个都没有,那天下午是拔河比赛项目,我们班的选手都是大力士,个个都满怀信心的参赛。

比赛开始了,他不顾受伤的危险使劲向后拽,只见他满脸通红,两个眉毛“接”到了一起,手腕上青筋怒暴,好像谁都不可以把绳子从他手里夺出去似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班胜了,全年级第一,他在黑板上写下了“我们胜利了!”几个挺拔有力的大字,使同学们十分开心。

他就是孙尧,我在小学生涯中的一个“好哥们”,更是一位使我难忘的好同学!

猜你喜欢2: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童年,跨进了中学校园的我,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周围的一切让我感到无比的新鲜和美好。刚开学不久,我便认识了很多新同学,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要算我的同桌了,他叫吴启恩。

他的眼睛又大又亮,高高的鼻子,红扑扑的脸蛋,一笑脸上便挂着一个浅浅的酒窝,看上去很亲切,班里的人都爱和他一块玩,他是一个标准的好好先生,一看到别人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帮忙。

几天前的一个傍晚,放学比较早,我便邀他一块去图书馆看书,我们看得入了迷忘了时间,直到图书馆快关门时,我们才意犹未尽地从图书馆里出来,一看时间比较晚,我和他骑着车急匆匆地往家里赶,穿过十字路口时,我们看到一个小伙子骑自行车闯红灯,一个不小心把一个老爷爷撞倒了,小伙子惊慌地骑着车跑了,老爷爷的脸惨白惨白的,双眉拧成疙瘩,痛苦地捂着被撞的腿,嘴里“啊啖啊唷—————”地叫着。周围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大家七嘴八舌地小声议论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青人说:“快打120吧,把他送医院去。”说完他正要过去扶躺地上的老人,这时旁边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拉住了他,说道:“别碰他,小心被人误会是你撞的,你不知道现在就有这样的人,专门靠这个讹人,你钱多是不是,给我站远点。”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扶老人,这时我看到我看身旁的启恩把车放到一旁,正向老爷爷那边跑过去,我赶忙一把拉住了他,“你没听见,刚刚那个女孩的话吗?你还去扶他,别多管闲事,我们赶快回家吧。”可启恩却一把甩开了我的手,很快扶起了倒在地上的老人。人群中有人赶紧打了120急救电话,没多久120急救车赶到了,老人被抬上了救护车,送进了医院。人群渐渐散去。我走上前对启恩说:“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要是急救车没来,老人的家人先来了,看你怎么说得清楚,我上次还在电视看到这样的报道呢,难道你都怕吗?”启恩笑笑说:“我只是觉得,如果当时被撞的是我的爷爷,也没人去管他,那可怎么办?所以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情。”启恩的话,让我感到羞愧不已,是啊,我跟那些围观的人一样,因为怕给自己惹麻烦,所以不去扶老人,我们或许并没有错,但如果大家都因为怕给自己惹事,为了保护自己忽略自己的良心,只在一旁袖手旁观,那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何在,良善何在?确实我们的社会需要见义勇为,需要救死扶伤,需要乐于助人,这样人间才会充满温情,充满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