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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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初一作文 篇1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一杆银枪指向天边,使起来出神入化,变幻莫测。利时,尸横遍野。一把宝剑佩在腰间,舞起来,飞剑如雨,刹时人头落地。一匹好马胯下骑,一日能行万里路。不用猜,他就是我最喜欢的赵云啊!
第一次认识赵云十在看《三国演义》时,只见一个身披战袍,头戴钢盔的将士将胯下马一踢,单枪匹马冲入敌群,长枪一挑,一颗人头一下挂在了枪尖,他挑着人头大喝一声,将枪来回旋转。刹时十几位敌军倒下,他骑着马来回冲杀,神勇无比,敌军吓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可他却没有班师回朝,而是又大喝一声,挺枪拍马由杀向敌军,此时,敌军的援军到了。其中一名将领拍马上前向赵云挑战,只见赵云面不改色,两腿一夹飞奔过去,左刺右挑,打得那位将领力不从心,败下阵来,正准备逃生时,被赵云一枪挑于马下。那次,赵云歼灭了300多人。从此,赵云飒爽英姿便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不但喜欢赵云的神勇的作战能力而且喜欢他的赤胆忠心。从投奔刘备开始,他不在乎刘备势力单薄,忠心耿耿敌为刘备效力,帮助刘备歼灭了袁绍。虽只得了个小小的将军的称号,但他对这些毫不计较。到刘禅继位时,国家日渐衰败,本该卸甲归田的他,还是一心在为蜀国效力,直到他临死前,还想着国家,想着朝政,想看全天下的百姓……。赵云在我心中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对于赵云我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他:常山有虎将,智勇匹关张。汗水功勋在,当阳姓字彰;两番扶幼主,一念答先皇;青史书忠烈,应留百世芳。”
虽然现在和平年代不需要上战场挥舞兵器,英勇杀敌,但和平年代需要向赵云一样赤胆忠心的英雄,用一身英勇的体魄与赤诚的肝胆同社会上的不良习气作斗争,煞住各种歪风习气,永保国泰民安,值得庆幸的是社会也有许多像云一样爱国的义士,用他们的一颗赤胆忠心保卫我们的国土,有了爱国的炎黄子孙,何愁中华不强?民族不盛?赵云虽离开我们很久,但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赵云!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初一作文 篇2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他聪敏早慧,天才俊拔,7岁便以文名扬长安,他抱负远大,满腔热情,虽因政局混乱,但却绝对不苟且生活,他以诗为业,用浪漫的诗篇写出他内心的抱负,人称“鬼才”,他就诗唐代著名诗人李贺。
李贺志向远大,早早就有了一颗热忱报国,匡扶正义的新,但由于他才华太出众了,以至于遭到了许多小人的妒忌,他们到处说李贺的父亲名字叫晋肃,晋与进同音,李贺应该避父讳而不进士,当然,因为低落的心情,李贺最终还是落榜了,后来他辞去三年奉礼郎的芝麻官不干,一心一意当起了文学愤青,失意的李贺把所有的精力全放在了写诗上,每天,他都会骑着小毛驴,背着个破锦囊出门寻找灵感,他从不主动讨好官员,他则用他自己的只会去描绘这世间的美,也从不随大流似的一味欣赏他们人美。
这突然让我想到了自己,当我考试不理想时,总会沮丧万分,一时间打不起精神,但不出三天,又把总会考试失意之事抛至脑后,从未专心致志做好一件事,小到生活细节,达到学习方法,都想李贺专心于文学一样,认真细致,要有一丝不苟的学习探究精神。而且,我做事情总爱人云亦云,比如,当别人有一个什么新的学习方法时,自己也不扪心自问,“这个学习方法时候适合自己?”,若不适合自己,则使自己吃了个大亏看,不但学习成绩无法提高,还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真是得不偿失啊!
其实我觉得我们若真想成为一个像李贺一样的大文人,那一定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不懈的追求,认真严谨的的态度,与独特新颖的细微灵感,当然,前三者最为重要,思维令该则要看自己的智力水平了。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就是李贺,因为他教会了我成功的秘诀,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有了一个大踏步,在这,我要用短短十个字来概括李贺的一生:“英年早逝小愤青,浪漫长存大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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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是跟着爸爸来到我家的。爸爸走在路上,见它一直跟在后面,想到它肯定是一只流浪狗,就好心地收留了它,汪汪就这样来到了我们家,和我成了好朋友。
汪汪身上的毛是棕色的,就像穿了一件漂亮的棕色大衣,可顺滑了。它的耳朵和其它狗不一样,它那两只长长的耳朵是搭下来的,贴在脸颊两旁,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汪汪的尾巴像是有魔法一般,只要它冲着你摇尾巴,你会忍不住被它可爱的模样所吸引,就会把所有的事情先放一边,先和它玩耍一会,哪怕这时候妈妈在使唤你做什么事,你都会先玩了再去理会妈妈。可它最惹人喜爱的并不是它的耳朵,也不是它冲你摇尾巴,而是它那亮晶晶的眼睛!它那双又黑又圆的大眼睛好像两颗玻璃球,抬头深情望着你的时候,你看一眼它的眼睛,似乎就会读懂它内心的想法,你就会觉得它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狗。
汪汪爱吃的东西可多了,有骨头肉、狗粮、火腿肠……汪汪吃东西的时候,可有个性啦!它总是先在食物的周围闻一下,如果觉得对自己胃口便狼吞虎咽起来,如果觉得不合自己的胃口,便不屑一顾,头也不回的径直走开了。
有一次我带可爱的汪汪去排便,一出门,它就像百米赛跑一样飞快地跑走了,我追都追不上,心想:“这调皮的小子,又去干什么坏事去了?”于是,我加快速度去追它,找了好久,才发现它蹲在一个草丛里。我悄悄地走上前去,想给它一个大惊喜,结果它一看见我又飞快地跑到别的地方了。哈哈,我知道了,原来它跑那么快,见到我又飞快地跑掉,是不想让我看见它上厕所呢,真是个淘气害羞的小家伙!
看着这个小家伙,越看越开心,有了汪汪的陪伴,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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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过去了,秋天悄悄地来了,我非常高兴,因为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秋天。
为什么我喜欢秋天呢?因为秋天到了,我家果园的果实都成熟了。葡萄像一颗颗紫色的水晶珠子,透亮透亮的,惹人喜爱。红艳艳的苹果,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在微风中向我点头,好像在说:“欢迎你,我的小主人。”一个个柿子压弯了枝头,好像快要掉到地上了。还有我最爱吃的番茄,一个个红彤彤的,真想马上吃上几颗!每天放学后,小伙伴们都成群结队地到我家的果园摘果子吃,别提有多热闹了。果园的前面是一片稻田,一眼望去,好像一片金色的海洋,一阵风吹过,金色的海洋泛起了一阵阵波浪,好看极了。
秋天的天空特别湛蓝,特别深远。那朵朵白云点缀在蓝色的大幕中,很是亮眼。云朵随风飘动,还能千变万化。有的像一匹匹骏马,在云海里飞快地奔跑;有的像一只只绵羊,在悠闲地吃草,有的像一群白色的小狗,互相追逐嬉戏,只要你愿意看,你就一定会有许许多多有趣地发现。
秋天好甜!好香!好美!我爱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