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的读后感
微文呈现整理的巴黎圣母院的读后感(精选4篇),希望大家喜欢,记得分享哦。
巴黎圣母院的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它的作者是雨果。它使我感动极了!
这个悲惨的故事发生在路易十一统治下的法国巴黎,纯洁善良的吉普赛女郎艾斯梅拉达因为貌美如花而使道貌岸然,心怀邪念的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对她垂涎三尺。在他阴谋败露后,又想置艾斯梅拉达于死地。在她被送上绞刑架即将被处死时,外貌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加西莫多冒死将她营救下来,并竭尽全力去保护她,但她最终还是被杀死了。艾斯梅拉达死后,加西莫多也随她而去。
我喜欢加西莫多,因为他知恩图报;我喜欢艾斯梅拉达,因为她心地善良;我喜欢弗比斯,因为他是正义的化身。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很感人,请大家也来看一看吧!
巴黎圣母院的读后感 篇2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可恶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骚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真才实学、摆弄情感,是一个地隧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恶,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这是何等朴实的情理!然而世间又有多少人清楚其中的真理。君不见,大巷之上,身着奇装异服,发染五彩之色,满口粗言俗语,招摇过市而自认为美者,有之;公共汽车中,目中无人地大声喧闹、接听手机而自以为张扬个性者,有之;娱乐圈内,作为大众人物的明星大腕吸食毒品、闹事斗殴、生涯腐烂而自以为洒脱、不可一世者,有之……试问这些人能明确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恐怕是他们以丑为美、妍媸不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有寻求美的权力。从前常以“东施效颦”来讥讽那些本身前提差而敢于追求美的人,这种观点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美的内涵跟着社会的发展、时期的提高越来越丰盛、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由于思维的解放,能够勇敢地追求适宜自我、别树一帜的美。但美与丑之间就不辨别的尺度吗?答案是确定的。适应国情,合乎社会公德,切合自身身份、年纪,能给别人带来愉悦的,是美的,应当鼎力倡导与宣传;一味追求独树一帜,却不顾社会公德、不顾本人国度的详细国情、不顾自我的身份春秋、不顾别人的审美感触,这样的行动就是丑的,应当鼎力批驳与反对。超短裙——青春靓丽,充斥美感,然而学生不宜穿、年事偏大的人不宜穿、有着异常礼貌气氛的人也不宜穿。聚啸山林的梁山英雄的一些粗暴的行为习惯,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有着一种阳刚之美,然而放之于当初、放之与某些人身上,恐怕就不妥。
美由心生,丑也有心出。一个人仅有占有崇高的品德、高尚的心灵,那么在他(她)身上就会爆发出无可比拟的美感;反之,一个人假如内心昏暗、灵魂丑陋,那么即便领有潘安之貌、相如之才,他(她)也不会跻身美的殿堂。《巴黎圣母院》中这场美与丑的对决,孰胜孰败,众心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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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合上书静默一会,我恍惚间感悟到了桃园三结义的真挚,煮酒论英雄的豪迈,千里走单骑的英勇;似乎又看到了三顾茅庐的真诚,草船借箭的机智,火烧赤壁的潇洒;也领略到了单刀赴会的勇敢,刮骨疗伤的坚忍,空城退敌的谨慎。三国的一个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和极大的感受。
三国演义主要写了: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到曹操统一天下,并自立为王的故事。这本书形象地展现了历史,书中的赵云,关羽,张飞,刘备,诸葛亮,曹操,周瑜,鲁肃,孙权等一个个人物呼之欲出。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飞,他勇猛过人,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就像囊中取物一样容易。在长板桥大战时,他的三声怒吼吓得曹操大将夏侯杰肝胆破裂,不禁从马背上失足跌下来;吓得曹军将士丢盔弃甲;吓得曹操掉头就跑,披头散发也顾不上。
我也最敬佩关羽的为人,他是一位忠义之士,在土山被迫降曹营时他提出了三个条件:1.只降皇帝不降曹操;2.给刘备的两位夫人发俸禄;3.一旦知道刘备的去向,他就立刻去投奔。曹操答应了这三个条件,关羽就留在了曹营。在得知刘备在袁绍那后,他毅然动身出发,只留下了一封书信,曹操送的所有礼物,关羽也都一一锁在箱子里,还给了曹操。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给了我许多欢笑和忧愁,给了我无限想象的空间。读书破万卷,我会继续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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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的网》是作者EB·怀特的作品。本书写的是两名主人公:夏洛(一只蜘蛛)和威尔伯(一只落脚猪),它们结下深刻的友谊的事情。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常常因为它俩的友谊深深的感动。
威尔伯是一只落脚猪,它被小女孩弗恩救下以后,每天跟它嬉笑、打闹,直到有一天,弗恩的父亲把这只猪卖给了她的舅舅——朱克曼先生的农场。到了农场,威尔伯认识了很多的新朋友,比如:夏洛、公鹅、母鹅、老羊……,其中,他最好的朋友是一只蜘蛛——夏洛。有一天,老羊对威尔伯说,到了圣诞节的那天,它会被人做成熏肉火腿。夏洛为了救威尔伯,在它的蜘蛛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和“谦卑”这几个字,不过,最后因为体力不佳而死去了。
看到它们的友谊,我就想起了自己经历过的一件事。有一天,在快要放学的时候,我的好朋友田梓杞说他肚子痛,要我跟他一起去厕所。可是我们刚走到教室门口,他就吐了一地。教室里的其他同学闻声赶来帮忙,而身为好朋友的我就因为恶心而站在原地不动。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感受到我以前的行为做错了,作为好朋友,如果有了困难,我应该第一个站出来帮忙,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是我们的友谊变得更好。
友谊,它会使我们在成长的路上变得更加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