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奖励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奖励方案 篇1
一、岗位工资(每月一次兑现)
1.职员、工人: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月全勤者,发岗位工资900元(考勤每少1分扣4元)。
2.任课教师:语、数、英、理、化教师每周6节;政、史、地、生教师每周8节;音、体、美、劳、微、健、写字教师每周9节,自习和晨读(晨练)按1/2节计算,完成上课任务且月考勤积20分,发岗位工资900元(毕业班教师1000元)。每超一节加发30元。
3.教育干部: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月全勤者,发教师、职员岗位工资的1.4--2倍(校长:2倍 副校长:1.8倍 中层正职:1.6倍 中层副职1.4倍);任课的教育干部每上一节课加发2.5元;各处室、特种教室管理人员完成岗位目标的前题下每上一节课加发2元。
4.中心教研组长每月加发60元;备课组长、各科室组长每月加发50元。
二、考试成绩奖
1.学科团体奖。学科团体列全区前3名,每人奖励1000元(含实验班)。
2.任课教师奖:根据教研室所提供的'有效分数兑奖。各班各学科有效人数基数均为30人(33级为28人),完成任务的根据所教学科班均所超有效人数到所教班级兑奖。
3.班级奖:期末考试按总分前200名为优秀生,每进入1人奖50元;区教育局评估的有效生为上线生,每进入1人奖30元;班主任提取15%后由任课教师按完成任务的任课教师有效人数分配。
三、教职工新闻稿件及教研成果奖
在区级以上教育报刊(部门)发表或获奖(含各类教师业务比赛)按年度进行量化积分,基本分为区级15分、市级17分、省级以上20分,每多发表(获奖)一次分别加2分、3分、4分(同次活动多项活奖按一次记分;年度累加到30分止)。辅导学生获奖按本人获奖的二分之一计分;多人合写获奖者按人数平均计分。
四、班主任奖
按“班级量化积分方案”每月兑现一次奖金(不含国拨部分)。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学期末获优秀班主任奖者,量化积分加15分、获二等奖加10分、获三等奖加5分。
奖励方案 篇2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按年级在籍学生人数8%的比例(被评为先进学生会的系人数增加1-2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
按不超过年级在籍人数7%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优秀学生标兵类型包括:学习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和自强自立标兵。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四)优秀毕业生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五)其他单项奖的评选和奖励,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学生处评定。
第五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左右,由所在系上报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学生处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级称号。
奖励方案 篇3
为了充分调动每位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刻苦、踏实学习,从而在本次期中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现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年级前十名奖
在本次考试中取得1—5名的'同学奖励10元的物品奖励。6—10名的同学奖励8元的物品奖励。
2、年级前50名奖
在本次考试中取得11—50名的同学奖励5元的物品奖励。
3、进步奖(与上次成绩相比)
班级总分名次(1)1—5:每进步一个名次给予奖励;(2)6—10名:进入前五名给予奖励;(3)11—15名:进入前十名给予奖励(4)16—20名:进入前十五名给予奖励;(5)21—43:每进步五个名次给予奖励;
4、单科奖
期中考试单科成绩名列年级第一给予8元物品奖励。
奖励方案 篇4
为了充分调动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高考备考积极性,激励学校勤奋、科学和有效地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促进全市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考优胜奖
1.以《天门市20xx年高考评价方案》计算的得分和上线绝对数等因素,兼顾学校类别,确定全市3-5名学校为高考优胜奖获奖单位。
2.获得高考优胜奖的学校,除获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6000元,奖分管副校长4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3000元。
二、高考进步奖
1.第一批培养目标数小于20人的学校,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权重为4:6)的综合评分确定前1-3名奖励对象。横向比较主要考察各校中考进口与高考出口总均分的提升比例,纵向比较主要考察各校20xx年高考本科上线率与近三年来高考本科平均上线率的提升比例。
2.获得高考进步奖的学校,除获得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4000元,奖分管副校长3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20xx元。
三、高考特色奖
1.以各校体育艺术本科(含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传媒等)和飞行员的录取数占全市录取数的比例、占全校考生数的比例按6:4的权重进行综合排名,名次在前1-3名的学校,评定为高考特色奖获奖学校。
2.获得高考特色奖的.学校,除获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4000元,奖分管副校长3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20xx元。
以上三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四、先进个人奖
1.在天门市20xx年高考总结表彰会上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获此项奖励。先进个人的实际奖金数与所在学校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即奖金数=奖金基数×完成率。奖金基数根据当年全市高考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2.高考培养目标完成率计算办法为:一本目标数大于或等于50人的学校,考核一本完成情况;一本目标数大于或等于20,小于50人的学校,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综合考核一、二本完成情况;一本目标数小于20的学校,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综合考核二三本完成情况。
3.全市先进个人名额为先进教研组长12名,先进班主任14名,优秀高中教师70名。具体名额将依据各校实际参考数、高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配。
高考培养目标完成率小于90%的学校,该项所有奖金自动取消。
五、清华北大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天门中学:全校考上清华北大3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各3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上述奖励对象各增加20xx元。学校考上清华北大3人及以上,班级考上1名,奖科任教师3000元;考上2人,奖科任教师6000元;考上3人,奖科任教师9000元。如此类推,上不封顶。
2.市实验高中:考上清华北大1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有关科任教师各5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科任教师增加5000元,上述其他奖励对象各增加3000元。
3.其他高中:考上清华北大1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有关科任教师8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科任教师增加8000元,上述其他奖励对象各增加5000元。
六、特别贡献奖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一名,分别奖学校7万元,奖教科院3万元。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二名,分别奖学校5万元,奖教科院2万元。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三名,分别奖学校3万元,奖教科院1万元。
该项奖金分配按当年市教育局制定的有关奖金分配方案执行。
本奖励方案适应全市各普通高中。
对天门职院中职生高考的评价与奖励另行规定。
对市教科院的评价与奖励将依据全市重点本科和清华北大完成的情况进行。奖金标准为:院长、分管副院长、高中教研员分别比照全市高中校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的平均获奖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