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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2025/01/2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篇1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区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x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质安笠,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内容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x月x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局将从重处罚。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六教明电〔20xx〕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托幼机构,下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排查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学校楼梯、通道、围墙、交通出行、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预防滑冰溺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工作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实验设备和危险物品、实验药品以及存储容器、锅炉等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学校道路、楼道、围墙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学校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检查各校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二、成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和日常督促调度工作。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1月21日。教育局制定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1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学校要制定方案,组织本地、本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20xx年以来排查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销案验收工作。

3、1月20日至2月10日,党委成员对联系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从3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督办;凡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调度和监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2、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事关生命、事关稳定大局。安全工作抓不好,会直接影响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各学校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抓好抓实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人人都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各校要坚持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问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管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安委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局安委办组织制定了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强化和落实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彻底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实现全面起底,精准画像,准确定位,落实监管主体,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切实提升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道路运输单位无相应资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使用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问题。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有效运行。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是否全面辨识评估管控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深入排查治理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厅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情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情况。对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起底式排查、督查检查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今年以来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等。

四、工作分工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局运输科负责统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推进落实。

(一)部门责任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负安全生产专职责任,要依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建立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台账,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企业责任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自查自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8日至8月19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建立监管台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台账,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讲清开展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二)企业自查与属地摸排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1.企业自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行业排查整治内容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建立企业自查台账。企业自查台账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业自查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对企业自查报送情况真实性进行甄别核实,汇总后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备查。

2.逐级摸排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企业上报台账和属地政府摸排出的企业台账进行汇总,形成本地区行业企业排查台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市局。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配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查验工作质量,并随时纠正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抽查比例由各市根据本地区企业数量和监管人员力量确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汇总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局。

(四)整改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2月25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仔细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按照“一企一策”进行分类处置,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

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政府摸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保证整改期间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兄弟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力震慑。要落实首查负责制,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并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市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导,并对推进不力的通过通报讲评约谈等方式进行强力推动。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佛山顺顺德工程“3.9”火灾事故及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18”电弧炉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安〔20xx〕1号)、《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和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现结合惠阳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集中治理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企业责任,有效排查治理危险品储存、作业、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化学品运输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应急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规划工程股、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站场事务中心、运输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负责人。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管辖危险品运输企业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三、整治时间

从20xx年3月至20xx 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对任务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20xx 年1月)。各股室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集中治理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工作,要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列明任务,找准问题、狠抓整治。对本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底数清、手上有招、应对有方;要强化监管、增强效能。按照“六个不放”要求下沉一线,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力戒“宽、松、软”,对隐患整改不力和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安全防范“五个一”。请各责任股室严格按照检查和整治的内容要求,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防范“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个“1+N”工作方案、开展一次学习培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聚焦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责任股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要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列明工作任务清单、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工作落实实行“台账式记录”,细实并举扎实开展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抓排查,不留死角、不挂空挡,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该停的坚决关停、该关的.坚决关闭,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要一盯到底,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对“检查不认真、查不出关键问题,安全检查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责问责,绝不姑息。通过专项整治让企业认识到不顾员工生命安全违法非法行为后果严重,认识到不安全不仅害人而且害己。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上报。各责任股室要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宣传活动,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各责任股室4月10日前上报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及细化任务时间表、路线图。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要上报工作进度,年底要上报工作总结。平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五、检查和整治主要内容

1、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实施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一企一策”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间距不足等重大隐患清零,实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公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2、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督促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全部达到中、低风险等级。(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3、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和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的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风险评估、分类整治等措施落实,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逐一对标整改问题隐患,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三个系统”,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信息企业端平台。(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4、落实国家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组织开展涉及苯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等生产使用,涉及液态烃、硝化棉等储存装卸的安全专项治理。(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5、严格执行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有关政策,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发展,推动港区储存达到要求的相关工作。(由安全应急股牵头,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规划工程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依职责配合开展。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6、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机制常态化,落实线上线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管控制度体系。积极按照《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要求,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7、负责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8、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准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对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相应的营运资质。(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安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9、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严防充装和使用超期未检移动式压力容器。(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0、配合相关单位加大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1、配合相关单位落实化工园区(港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园区(港区)治安反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落实“一园一案”“一企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0月底完成整改。)

12、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以及铁路接轨和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以及铁路(含轨道交通)沿线安全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整顿、清理、关闭。(由站场事务中心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配合。11月底完成整改。)

13、加强道路工程建设和管护过程中的燃气设施保护监管。(由公路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规划工程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4、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由规划工程股牵头,安全应急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站场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依职责配合开展。12月底完成整改。)

15、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市两办《惠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度重点任务。(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管理股、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