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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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方案 篇1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伙食质量,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三公开”(即管理办法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运营情况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食堂运营模式
1、学校食堂采取在学校领导下的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协议管理模式。
2、教师伙食按每天核算价格照实付款(含米饭),伙食标准不低于每天一荤两素一汤。学期结束后对全体教职工实行一次性就餐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根据食堂盈余情况研究决定。
3、学生伙食按现行价格,必须保证每天一荤两素一汤。
二、食堂人员管理职责
1、学校食堂设采购人员2名(其中1人采购,1人记帐),核算报帐员1名,其他人员参与监督管理,另设司务长1名,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具体分工每学期初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2、采购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记帐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主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采购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帐单交核算报帐员。
3、核算报帐员每天开饭前及时公布今日菜价,并及时做好帐目、报表,上报学校伙食领导委员会。
4、食堂工作人员集体管理,必须保证师生饭菜质量,要精打细算,严防铺张浪费,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5、学校将根据食堂盈余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奖励。
三、管理监控措施
1、学校成立伙食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负责实施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学校伙委会成员组成:校长室成员1名,中层1名,工会委员1名,普通教职工代表1名。期初学校经教师会议推荐后将予以公示。
2、学校伙委会每学期初负责与食堂人员签定食堂集体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奖惩办法。
3、学校伙委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抽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时在教师会议上进行公布。
4、学校伙委会成员要平时注意收集学生、教师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的`提升。
5、学校伙委会每月向教职工公布食堂盈余情况和相关帐目。
6、期末教职工伙食补贴和食堂人员的奖惩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商定后公布,由学校伙委会监督执行。
7、食堂净盈余额用于奖励学生就餐情况好的班主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设备添置及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
8、对学校日常招待和会餐费用,食堂根据学校提供的标准按实与学校结算。
四、执行办法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本学期可试行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方案 篇2
根据阳泉市卫健委《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的通知》(阳卫药食函发〔20xx〕2号),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加健康意识,提高营业健康服务水平,经卫健局等五部门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依据
按照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见附件1)、《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见附件2)中营养健康 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建设的基本要求,开展建设工作。同时,幼儿 园、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还应满足《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见附件 3)中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等相关要求 。
二、建设范围
在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幼儿园、中小学食堂、民政福利机构食堂等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鼓励社区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社会办餐厅等食品经营者在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申报。
三、建设流程
1.申报。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民政福利机构食堂等,可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营养健康堂(餐厅)申报表(试行)》(见附件4),提出书面申请。
2.评估。评估工作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分为初期评估和 终期评估。评估专家根据现场评估情况填写《营养健康食堂(餐 厅)评估表(试行)》(见附件5、附件 6),终期评估 90 分以上视为通过(评估流程详见附件7)。
3.备案。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通过评估的食堂(餐厅)予以备案。
4.管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实行动态化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每两年复评一次,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出现食源性疾病或其他指标不达标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予以摘牌。
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场地不可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重新申报。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1-12月,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标《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开展建设工作。
20xx年4月底前,完成首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的终期评估。
20xx年5月,在“全民营养周”活动期间,对通过评估的首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单位授牌。
五、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机构开展督导与评估。
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支持鼓励各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民政福利机构食堂等食品经营者积极申报,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各申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指南要求实施好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主动接受行政部门的'工作督导与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卫健局等五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全县营养与健康工作,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纳入“健康中国·山西行动”之合理膳食行动考核指标。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鼓励将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导和评估。
2.全力推动落实。各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金、公益机构支持营养食堂(餐厅)建设工作。优先支持实施寄宿制学校食堂“放心午餐”工程的小学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申报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并参照指南要求实施好项目设计、建设与管理,促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相关单位要把统一营养 食谱和统一儿童青年营养餐工作纳入规划,做好特殊用餐的安全 培训工作。
3.鼓励探索创新。各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单位可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积极在系统内全面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优势,探索符合本系统实际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路径,定期总结交流经验,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30年)的实施方案》,引导全省居民提高食物营养与合理膳食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引导群众、餐饮业、各类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通过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全省人民营养健康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各市至少要建设50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到2025年达到每市建设不少于500家,全省不少于5000家的目标,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影响全社会形成合理膳食新风尚,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内容
各市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以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标准和要求抓好落实,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建设活动。
(一)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相关制度。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糖、减油(以下简称“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原材料采购、营养健康管理、盐油糖采购、台账等制度以及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建立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登记制度,定期记录每餐就餐人数,监测人均摄入量,逐步减少菜品的盐油糖用量和消费者人均盐油糖摄入量。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的营养健康教育,强化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培训考核,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低盐、控油、少糖的膳食意识,提高厨师烹饪的“三减”技巧。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指导人员(注册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营养指导员等),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科学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加工和营养标示,帮助不同人群正确选餐。
(三)营造营养健康环境。各市及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合理膳食和“三减”、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节约粮食等政策和科普知识,营造营养健康的'就餐氛围。要通过设立“营养健康角”,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材料或播放视频,提供消费者可以自由取阅的宣传材料。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宣传能量和脂肪的一日及三餐摄入量建议,强化公众营养健康意识。
(四)明确配餐、烹饪相关要求。配餐、烹饪要求是落实“三减”的关键环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营养健康的原则烹饪加工食物。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标示主要菜品的能量、脂肪和盐、油、糖含量。鼓励创新开发和提供低盐、油、糖菜品和营养套餐,供就餐者选择。支持有条件的市联合烹饪协会等,针对当地含盐、油、糖量较高的小吃,开展干预措施,减少盐、油、糖用量。可组织餐饮单位和食堂举办膳食营养健康专题讲座、知识问答和厨艺大赛,提高餐饮单位积极性和餐厨技能。
(五)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倡导从文明用餐到用餐文明。要培训服务员对消费者给出合理点餐建议,推荐“三减”菜品,引导消费者实施光盘行动,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切实杜绝浪费。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和实施分餐制,促进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养成,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是实施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的重要抓手,对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健全领导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建,综合施治。卫生健康、教育、工信、民政、文旅等部门,要积极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指导本行业系统的建设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指导、培训工作,为建设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教育部门要抓好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学生餐的食物种类、烹调方法、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的配备等方面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健康餐厅的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餐饮行业转型升级。工信部门要推动宣传低钠盐品种,鼓励低钠盐、雪花盐、富钾盐等产品投放。民政部门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科学合理营养膳食。文旅部门要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服务经营者的指导,营造浓厚的建设环境。
(三)动员各方参与。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合理膳食和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发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大专院校、新闻媒体以及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广泛宣传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动”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点面结合推进。各地要根据当地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结合既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大型餐厅、机关、医院、学校食堂以及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场所等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建设活动。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扩大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营养健康建设工作覆盖面。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挂牌示范,调动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示范引领能力,全面提高我省城乡居民营养健康水平。
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方案 篇4
一、建设目的
(一)营养健康餐厅
1.以餐饮服务经营者为对象,通过审核和推广,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
2.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
3.通过营养健康餐厅窗口,向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众多的外出就餐者展示营养健康的菜品、传递正确的营养知识和配餐理念,从而加快全社会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二)营养健康食堂
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以满足学生、职工营养健康需求、促进学校、单位食堂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规范和指导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为目的,指导学校、单位食堂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各方面进行建设,成为学校、单位开展营养健康管理和学生、职工提高自我营养健康管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为推进健康天津建设夯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标准
以《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附件1)、《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附件2)、《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附件3)为标准,重点开展环境布置、营养菜品、人员培训、营养宣传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二)建设数量
营养健康餐厅以大型连锁餐饮店、具有一定影响力品牌餐饮企业为重点,可结合餐厅食品安全等级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年内建设不少于5家。
营养健康食堂以学校、单位食堂(职工食堂)为重点,年内建设不少于10家。
(三)审核验收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辖区的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进行审核验收;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区建设单位抽样复核,复核数量不少于10%。若市级复核结果与区级审核结果相差较大,可责令区级重新审核。
(四)宣传公示
对于验收合格的餐厅、食堂应通过大众媒体、餐厅自有宣传平台、餐饮行业平台等对外公示并加强宣传报道,树立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品牌效应,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职责分工
成立红桥区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卫生健康、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主要负责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的组织领导、政策及资金保障、审核管理等。为更好的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学校,可根据需求培训餐厅、食堂、学校的员工等相关人员。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临床营养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做好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提供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单位,协调推动创建;开展营养健康餐厅和营养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处罚事项审核。
区教育局负责配合提供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单位,组织推动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和常规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协调餐饮行业协会、烹饪协会等部门发挥协会优势,积极宣传、动员相关单位参加建设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xx年6月底前,制定辖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完成组织申报。
(二)20xx年7月至20xx年10月,开展培训和建设工作。
(三)20xx年10月至12月,完成审核验收、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