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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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太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雨雪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广、降温幅度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级压实责任,层层细化任务,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高度关注积雪特别是道路结冰和低温等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坚决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二、开展隐患排查,严防因灾导致人员伤亡。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隐患紧急应对工作方案,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导。要组织精干力量,对风险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对农村危房、城市棚户区、城乡敬老院、拆迁临时安置区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转移安排群众,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教学楼及学生宿舍、车棚等附属设施安全检查,加强校车管理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对社区农贸市场大棚、农村蔬菜大棚、林木、养殖场、开发区临时板房、建筑工地工棚及脚手架等积雪及时清除,防止因积雪引发坍塌事故。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加强道路、水运安全管控和客运、公交车辆等安全管理,强化危货运输安全监管,对重要岗位和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督,及时清除积雪和冰冻,防范事故的发生。通信、供电、供气、供水部门加强安全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强降雪天气通信、供电、供气、供水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转。要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突出抓好农村、重点路段、主要桥梁、河道、工贸企业等危险源的安全防控,及时排除隐患和险情。加强引导和管理,严防因取暖引发中毒、火灾等导致人员伤亡。(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群众生活正常有序。
商务粮食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调运,满足市场和居民生活需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住建、经信等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部门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转。卫生健康部门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应急局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民政局和各乡镇要全面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责任单位:商务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经信局、卫健委、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交通监管,全力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要高度关注积雪特别是道路结冰对交通安全带来的影响,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全天候巡逻管控,视情采取关闭道口、限速行驶、压速带道、强制分流等措施,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上路铲雪除冰,清除道路交通障碍;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会同高速、国省干线公路经营单位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驾乘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药用、不受冻。属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第一时间清扫城乡道路积雪积冰,及时清除公共设施和园林积雪,加强车站、高铁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管理。(责任单位:交通局、公安局、发改委、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落实防御措施,提升农业防范低温冻害能力。
农业部门要组织研判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组织做好在地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的防冻工作。及时指导农民加固蔬菜温室大棚、畜禽圈舍和水产养殖大棚等设施,及时调控温度、湿度,增强设施保温抗寒能力。加强畜禽管理,做好畜禽幼仔保育、饮水系统防冻及饲草(料)储备调运等,指导养殖户适当增加能量饲料的喂养量,提高畜禽抗寒能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及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抗灾救灾生产第一线,因地制宜加强针对性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对林业特别是风景区林木积雪进行清除,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文体旅游局)
六、增强预警监测,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此次天气过程变化趋势,及时做好监测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析会商研判,充分预测低温雨雪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切实增强预报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指导性建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移动广告屏、手机短信全网发布等方式,及时广泛发布降温降水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在收到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及早做好防灾避险准备。(责任单位:应急局、气象局、经信局、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完善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告渠道。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强化值班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值班人员必须懂业务,了解本单位基本职责,要保持联络畅通,严禁串岗、脱岗、离岗。要对值班工作进行科学安排,详细制定值班带班表,明确时限、提出要求、严明纪律、责任到人。要立足早准备、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八、认真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力量加大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现场督查力度,对工作走过场、措施落实不力、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中心)
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 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设立临澧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必要时由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分管副部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旅发办、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人民银行、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县指挥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2.2.2 县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邻区县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公安、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保险单位积极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督促、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
县人武部军事科:办理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汇总、上报灾情,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监测监管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批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市场稳定。
县科工局: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运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相关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疏散和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县民政局:及时核实灾情,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监测和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名胜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确保城市供水、供气设施和城市桥梁等正常运行。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清运。
县交通运输局: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工作。
县公路局:组织实施干线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相关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滞留在干线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做好干线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利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
县农业局:调查核实农业灾情,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林业局:调查核实林业灾情,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畜牧水产局:调查核实畜牧水产灾情,负责牲畜、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卫计局:负责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粮食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灾区粮、油加工、供应和市场调控,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粮、油供应。
县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路面应急措施。
县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灾区市场正常秩序。
县广播电视台: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旅发办: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指导、协调旅游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知识的宣传和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的疏导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收集和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民银行: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红十字会:筹集救灾款物,开展社会募捐和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参与灾区伤员救治。
县供电公司:及时抢修所辖电网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灾及重点部门和居民生活电力供应。
县消防大队:参与铲冰除雪、险情隐患排查及抢险救援,协助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等工作。
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协调、联络相关铁路单位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和转送各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输抢险救灾的物资和人员。
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高速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3 专家组
县指挥部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改、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 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
各地各部门在防御警戒期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
(2)县气象局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3)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4)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3 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和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应急响应
4.1 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4.1.2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或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街道<筹>)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本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1.3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省市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影响省内主要火车站正常运行的,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网减供负荷达9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5个以上乡镇(街道<筹>)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1.4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
(3)造成省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致使省内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全省电网、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分级响应
4.2.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灾害发生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本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2.2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科工、公安、住建、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必要时,县指挥部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联系公安、武警等力量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灾害发生地区乡镇县人民政府(街道办<筹>)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3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Ⅰ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做好先期应对处置,并迅速向省市指挥部报告,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 应急处置
4.3.1 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巡查,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3.2 处置措施
(1)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2)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视情提供生活必需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医疗卫生救助
卫生计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受伤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因灾受损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交通疏导
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因灾受损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畅通;住建、城管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运输正常;铁路部门开展铁轨积雪清除,加强设施维护,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正常。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运输、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3 扩大应急
当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县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县指挥部可报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或协调相邻区县给予支援。
4.4 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5 信息发布
县、乡两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本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临澧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应对工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交通运输、铁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临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德日报临澧站、临澧县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
4.6 应急结束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处置
5.1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
5.2 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5.3 保险理赔
县政府办、临澧保险行业协会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6.2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6.3 基本生活保障
发改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科工、商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6.4 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住建、电力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发改、科工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电、油、盐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 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乡镇(街道<筹>)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责任追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政府办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街道<筹>)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3
为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全面做好能源供应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根据《浏阳市低温雨雪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动承担起商务的职能职责,对于成品油和重要民生的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实现保供应总量、稳供应品种、稳销售价格,做到批发市场功能不弱化、商超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暂不能关停、销售价格不能异常、供应走势不能大起大落。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浏阳市商务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汪万江为组长,宋妮、段云鹏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生活必需品及能源保供组、后勤保障组等三个工作组,工作组的设置以及职责、成员可以根据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要求进行调整。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企业参加应急保供工作,保障市场应急供应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供应;起草审核重要文稿,工作例会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收集整理、上报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信息;编写工作简报和工作动态发布;每天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活必需品及能源保供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建立本地区骨干保供企业队伍,形成全覆盖骨干网络,提升保供能力。协调相关企业积极做好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保障用量在2个月以上,如遇极端天气与外界完全隔离的情况储备量确保可供应7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天气对群众生活影响,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做好“菜篮子”产品储备和保供工作;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生活必需品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协调市场监督部门,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负责协调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加大燃油成品油的储备量,要确保可供应14天,如遇极端天气与外界完全隔离的情况储备量确保可供应7天;及时了解成品油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筹集物资保障工作经费、后勤服务、综合协调单位内部日常事务工作;通过内外贸渠道以及电商渠道收集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采购(进口)等关键信息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发布给商家。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各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切行动听指挥,服务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二)统筹推进。既要紧紧围绕当前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三)严明纪律。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冬春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加强低温凝冻雨雪天气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极端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县气象局:负责加强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冰灾、雪灾、低温、凝冻等预警信号,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县应急 管理 局:负责加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救援指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灾情和预警信息;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调拨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县 交通运输 局:负责加强道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
县公安交管局:负责指挥、疏导行驶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发布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
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临时救助点建设,为受灾群众和公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特别是做好生活困难群众、流浪人员的防寒防冻保障工作。
县卫生健康 局:负责加强对医院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综合 行政 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户外广告牌等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防冻措施,确保城市主要道路和桥梁畅通以及公用设施稳定运行。
县工业和信息化 局:负责加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电力、通信部门抓好低温雨雪凝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 局) (商务局) :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调度等工作,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县发展改革: 局:负责加强市场物价监测,确保物价基本稳定。
县市场监管 局 :加强市场监管,做好市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 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和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做好凝冻天气供水保障工作,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防冻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向幼儿园、中小学发布
气象信息,必要时做好停课准备。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预防和整治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负责加强旅游景区预警信息发布,必要时督促景区景点关闭停业。贵新高速路政、 厦 蓉高速路政、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州高速交警二大队:负责加强高速公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发布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
各镇( 街 ):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和信息互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确保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会商研判预报预警。气象、应急、交运、交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收集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灾害风险信息,对引发风险的因素、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严重程度,以及需采取的防控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
(二)强化“抗凝保畅”安全防范。 一是交运、交管以及高速路政、高速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和道路巡查工作,在重要路段做好除冰保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雨情雪情冰情、道路交通受到影响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交通保通畅保安全有关工作。 二是交运、民政、卫健以及客车站、火车站等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滞留人员的就餐、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各镇(街)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临水、临崖、临边、急弯、陡坡、凝冻等路段设置警示标牌,在辖区内重点路口和村寨主要出入路口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做好群众出行的劝导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一是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受灾群众进行排查,确保有饭吃,有防寒衣被。对受灾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安置帮扶措施,确保安全居住、放心生活。二是工信、发改、农业、市监等部门要组织好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调运,满足市场和居民生活需求。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供电、供水、通信等单位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转。 四是民政、交运、应急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发生程度,适时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车站等场所设置临时救助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需急难救助人群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处置救援。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迟报、漏报、乱报灾情信息,应急处置不作为、乱作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冰冻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市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目标
各村、乡属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快速反应,周密部署,认真分析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防范和应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突出重点防范
重点抓好农业生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等领域工作,做好贫困户、五保户等特殊人群关怀,强化医院、学校、敬老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安全检查工作。
(一)保生命财产安全。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大排查行动,确保无独居老人、居住危房现象,及时转移安置危旧房屋居民,确保用水、用电安全,确保不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二)保交通运输安全。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等站所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合理配置人力物力,严防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大面积长时间拥堵,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保场所消防安全。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保基础设施运行。加强供水、供电等相关基础设施允许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五)保农业生产安全。加强农作物和畜禽的.防寒防冻工作,强化动物防疫和疫情监测,做好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帮扶,减少灾害性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得到最大程度保护。
(二)科学预报预警。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短信、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和形式,及时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办法,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及早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迅速响应救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乡党政办公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启动乡综合应急预案,并按预案分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