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帮扶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市场帮扶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市场帮扶方案 篇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西发〔20xx〕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西党建发〔20xx〕3号)要求,经研究,州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开展州级单位定点帮扶沿边村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压倒性位置抓好抓细抓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集中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地区不仅要“扶上马”,更要“送一程”,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优化挂联关系,提升帮扶实效
(一)优化挂联关系。根据统一安排,州局挂联单位由原来的易武镇曼乃村委会及象明乡依邦村委会调整为勐满镇勐满村委会及大厂村委会两个村委会。
(二)提升帮扶实效。定点帮扶实行“包乡带村”工作责任制,通过“包乡”,挂同一个乡镇的定点帮扶单位,要协调组织和共同研究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合力,加大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智力等支持力度;通过“带村”,坚持和完善安排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机制,工作队员与乡村干部分片包组,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助发展特色产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州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挂联帮扶乡镇和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州局要将定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推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每年要制定定点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与挂联帮扶乡镇和村共同协商确定帮扶资金和项目。对定点帮扶单位干部结对帮户、干部进村入户的.频次不提硬性要求,以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作为考核依据。同时要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大力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有关要求,做好工作队选派、审核、组建等工作,持续增强工作队伍的整体合力。
三、深入调查研究,共谋发展良策
把挂联帮扶乡镇、村作为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创新试点的重要基地,组织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与挂联帮扶乡镇一道贯彻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指导挂联帮扶点科学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级项目库、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提高项目、帮扶、工作、措施的精准性。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帮助改进工作。
四、督促政策落实,强化工作指导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力智力支持、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建设、考核机制等政策和工作衔接。指导挂联乡镇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督促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清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就业、逐步能致富。指导挂联乡镇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大力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五、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文明新风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扶志扶智,充分依靠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兴的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伟大成就,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集聚,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指导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加强基层党建,推进乡村治理
指导挂联帮扶点持续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履职,督促落实好下派队员有关政策,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督促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州局定点帮扶工作牵头联系机制,加强调研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积极支持配合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州级领导挂联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州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苏国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伟平、陶明华、高健分别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于办公室、产业振兴组于质量发展科、党建引领组于机关党委(人事科)、行业管理组于登记注册科、强边固防组于强边固防工作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州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市场帮扶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帮助我县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加大帮扶政策支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破解个体工商户发展难题,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培育机制,发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20xx年,新增个体工商户72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信用贷款4亿元,开展免费业务培训1000人次。
二、工作举措
(一)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准入登记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xx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断提升优化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深化“民宿一件事”改革,推进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跨省通办”,分批推动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加快个体工商户“准入即准营”。二是推行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在与雇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协同各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工作,为我县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
(二)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一是强化税费减免。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落实好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的工作,落实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的政策。二是房屋租金减免。开展整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租金水平。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三是实施降低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实施就业补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四是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费用。向有需要的市场主体开放实验室、科研设施与仪器、技术标准信息、科研成果等科技资源,为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三)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
一是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增量。开展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行动,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提升信用贷款支持水平。深入落实“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首贷户培育拓展,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二是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合理拓宽个体工商户服务边界,建立差异化的信贷审批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加强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韧性和抵御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银保监组)
(四)强化个体工商户人才培育
一是实施劳动者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人工智能等新产业设立课程,在食品餐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方面,面向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实现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和劳动者知识更新,努力形成以管理促培训,以培训促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资金,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力度。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可以提供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最高4。25%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五)给予个体工商户多样式助力
一是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受疫情影响严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二是定期开展防疫消杀服务。将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全力开展专业市场物防工作,对专业市场所有进口商品实施集中监管仓制度,推广使用进口冷链及进口水果“一码清”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开展电子商务规范经营。鼓励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提升平台经济新业态对本地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的带动力和竞争力。通过免费培训、规范直播内容、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等形式,择优创建规范化“绿色直播间”。组织开展网约车平台专项整治,督促网约车平台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升级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全面实施信用监管。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通过征信异议申请征信权益保障。对暂时失联或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支持个体工商户重新取得联系或补报年度报告后即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二是聚焦群众法律需求,打造法律服务品牌。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效果。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协调、督促个体工商户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实施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行为。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首次不罚”。落实各项降费政策,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全方位压实责任,以扎实的作风抓落实。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及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多跨协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整体推进,推动工作再聚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探索扶持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的有效路径。
(三)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总结推广个体工商户成长先进典范,广泛宣传报道我县个体工商户稳健经营的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点监督保障。定期督促检查,通过分析研判,强化统计工作,为促进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方案提供决策参考,确保全面完成、提前完成、高质量完成。
请各单位于每月xx日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
市场帮扶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保持扶贫政策整体稳定,提升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淄发〔20xx〕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帮扶对象
为保证区局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在20xx年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帮扶关系,迅速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贫困群众户户有人帮(帮扶信息见附件)。帮扶期限为20xx年底,届时按照扶贫工作要求再视情况统一做出部署调整。
二、帮扶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开展村居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发挥区局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法律、食品安全、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帮扶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帮扶对象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整治村容环境。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协助被帮扶村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道路、美化村容村貌;积极利用消费帮扶、爱心帮扶、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脱贫人口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引导其不断增强脱贫奔康内生动力,切实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3、帮建文化阵地。积极帮助被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配备文体器材,努力达到“六有一落实”(有文化大院、有文化街、有活动广场、有多功能活动室、有图书室阅览室、有文艺活动队伍,落实文体活动)的标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三、具体要求
1、要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2、要加强沟通。经常与被帮扶村沟通了解基本情况,结合处实际,确定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并与文明办签订帮扶责任书。
3、要加强宣传。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处开展帮扶活动情况,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撰写帮扶工作总结。
市场帮扶方案 篇4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意见》(x发改投资〔20xx〕xx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二、重点任务
(一)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应予补足)。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免租惠及最终承租方。
(二)支持将国企房屋资产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确需转租、分租的,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
(三)支持全区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时,承租方与出租方在遵守合同协议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定租赁关系,出租方可适当减免、抵扣或延期收取租金。
(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按照《xx市xx区财政局xx市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xx市xx区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xx财国资〔20xx〕xx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减免时间
双方租赁合同或协议须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之间有效履行且正常经营。以20xx年xx月xx日为减免房屋租金结算日,减免时间按3个月计算;租赁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四、承租方资格确认
减免租金的承租方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xx〕xx号)规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
五、减免方式
(一)减免房屋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采取以现金直接退付、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方式落实。
(二)对租赁期达3个月的,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在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按程序直接退付、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租金。对租赁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直接退付相应租金。
(三)采用抵扣或合同延期方式的,由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按实际租赁截止日起顺延,并在租赁合同上注明抵扣或减免延长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违约情况,导致承租方未享受到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政策,则出租方必须向承租方退付3个月租金。
六、审批流程
(一)提出申请。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承租方资格确认说明和其他相关材料。承租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减免房屋租金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二)审批流程。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申请进行审核,明确减免房屋租金方式,出据现金直接退付、抵扣依据或合同延期减免证明,相关档案资料存档备查,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出租方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审批,相关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三)备案。为简化审批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或本系统减免房租执行情况报区发改局和区房产局备案。
七、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建立房屋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因疫情引发的租赁纠纷,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推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二)各单位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房屋减免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好房屋租金减免有关工作。
(三)各单位在办理减免租金过程中,要规范办理,严格审查承租方减免资格,严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对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主管部门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本行业减免租金执行情况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房产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