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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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1
根据锡安(20xx)24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安委明电(201 1)8号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以上工伤事故,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以锡政发(20xx)19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为重点,在公司内部开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行动,一是利用单位内部安全信息简报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办公会议、班组安全教育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三是结合“安康杯”活动,组织安全论文征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凝聚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共识,以营造全员关心、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行动。
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的主线,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是安全工作重要一环,由于生产班组在生产一线,重点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即:从班前教育会、工属具的例行检查、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至作业毕的的检查,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的要求。通过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落实,以达到规范作业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
3、隐患治理行动。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主题,围绕装卸作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装卸作业安全。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否制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有否贯彻落实禁止外来人员协助作业的现象。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突出整治麻痹盲目等违章作业的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排查驾驶员出车前、中途、回场后一日三检工作执行情况、行车中是否遵纪守法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对违章情况是否落实整改措施。
3、特种设备机械安全。重点排查操作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关部门是否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是否按期通过市有关部门的检测,并按时进行检查,对查实的安全隐患是否立即整改,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等。
4、消防安全。重点排查仓库租用户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情况,是否遵守仓库防火制度和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实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建立防火措施及灭火疏散预案等。是否对其他防火薄弱环节或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整改治理。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日至l0日)。制定实施方案,通过简报、会议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9月11目至l2月24日)。一是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边检查边整改;三是整治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五是落实预防安全措施。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在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要针对安全生产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公司统一领导,各级具体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班组直至各岗位,要从公司经济发展和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零事故”为追求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为完成单位全年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2、注重标本兼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既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又要抓实现场,更要消除事故隐患。因此,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类问题,落实各项治本之策,把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定要落实到各项生产的环节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监管检查。各有关部门、班组应经常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督查活动,加强对生产现场的作业机具、设施、设备、作业行为进行检查,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和互查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流于形式。
4、建立安全轮值制度。根据生产经营“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生产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所属生产现场,组织安全监督值日,要充分发挥生产班长和兼职安全员的作用,经常进行督查互查,制止违章违规行为。公司安管部门要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法,对违章违规行为决不姑息,严格查处。
5、建立工作台帐。各部门和生产班组,要建立安全教育、安全白查、违规违法行为、隐患治理等安全台帐,并以此为安全工作依据,以零事故为考核依据,兑现年终安全奖励。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质,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对全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强规律研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我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安全监管合力。
结合当前行业的安全形势和特点,组织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广旅局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1、消防安全机构、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2、是否使用液化器、电炉等设备,用火用电是否安全。
3、有无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
4、娱乐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6、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及电子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娱乐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利用“安全宣传月”、“七进”活动,通过LEd显示屏、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并结合全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市场秩序的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健全和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xx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坚决停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一位局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局属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加强监管和督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三)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局属各单位所有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市政设施检查和抢修,全面检修城区路灯、雨水井、检查井等公用设施,及时拆除、更换底座不牢固的路灯和路灯杆上的广告牌,配齐井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破路施工安全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加大雨季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力度,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二)细化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作业设备数量多、老化现象严重,安全状况复杂,要加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对垃圾站、公厕、垃圾场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环卫工人必须着装上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松动、倾斜、破损的户外广告立柱,对妨碍车辆行驶、影响行人安全的横幅、广告牌一律拆除。
(四)抓好园林绿化设施管护。及时修复破损的绿化围、花坛等园林设施,对影响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修整,对虫蛀严重造成树基不牢的树木一律拆除。
(五)强化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种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车辆在出车前严格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全面落实司乘人员管理责任,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作业的司乘人员从严处理。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处理预案,从严从快查处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和细化检查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股室、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时要落实人员、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至11月30日)。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传。
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组织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抓紧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动真格,不留盲区和死角,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
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
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