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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之星评选方案

2025/02/1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纳税之星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纳税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纳税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五、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纳税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持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用平台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2022年晋中市“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24时

二、参与范围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晋中市组织构架内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学员,以晋中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

三、设置项目

(一)学习标兵100名

(二)年度优秀学员100名

(三)挑战达人20名

(四)模范学习组织10名

(五)优秀管理员10名

(六)优秀审核员10名

(七)优秀供稿员10名

四、项目标准

所有参与人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一)“学习标兵”标准

1.报名资格为总积分≥58000分;

2.根据总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学习标兵”;

3.总积分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二)年度优秀学员标准

1.报名资格为2022年学习积分≥8600分;

2.根据年度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年度优秀学员;

3.年度积分相同,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三)“挑战达人”标准

1.2022年上半年至少2次全部答完挑战答题题目且未使用复活功能的;

2.根据通关次数排名,排名前20名为“挑战达人”;

3.通关次数相同的`,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再相同,选择先报名者。

(四)模范学习组织标准

1.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和社会组织;

2.单位领导重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使用,党员干部日人均积分达到40分以上,党员标记工作全部完成;

3.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全覆盖,注册用户达到本单位在职全员的80%及以上,社会群众广泛参与;

4.积极筹建或使用“学习强国”线下空间,开展各类宣传推广应用活动,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网络;

5.在晋中学习平台发稿10篇以上,或在晋中学习平台上传“学习强国”宣传推广活动、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等内容1篇以上,或在省平台发稿5篇以上,或在总平台发稿1篇以上;

6.由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党(工)委进行资格验审并负责推荐,推荐名额1名。

7.根据综合工作实绩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模范学习组织。

(五)优秀管理员标准

1.组织架构中学员数超过50人的平台管理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党员标记工作完整度100%,本单位注册用户超过在职全员的80%,日活跃度超过30%;

4.对本级通讯组建设作出突出成绩,组织参加推广应用活动且成效明显的;

5.根据工作实绩及年度积分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管理员。

(六)优秀审核员标准

1.各县(区、市)委宣传部通讯组、市直各党(工)委通讯组中审稿并直接向晋中学习平台供稿的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审核稿件20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审核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七)优秀供稿员标准

1.晋中学习平台供稿链路中的供稿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供稿5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供稿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学员可通过“学习强国”强国通扫描对应二维码进群直接报名,并填写相应的《报名表》(电子版)上报至邮箱xx@163.com(二维码、《报名表》见附件)。上报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报名项目+积分+名字”,例:“学习标兵 61000分张三”“年度优秀学员9000分李四”。请学员严格按格式要求报送,否则资格作废。

注意:同一名学员只可申报其中一项评选项目,重报学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分别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挑战答题通关记录等印证资料。

优秀管理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的印证资料,及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模范学习组织需报送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三)报名时间。个人积分截止时间6月30日24时,以6月30日成绩为准。报名时间截止7月1日16时。

六、资格审查

各评选项目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月4日前分别在“学习强国”评选活动群内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群内消息。

为核验入围人员资格,请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入围学员携带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到所属县(区、市)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工信局党委进行资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回邮箱:xx@163.com,截止时间7月5日。

七、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好建好用好“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照评选标准要求,严格把关资料内容。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委讲师团承办,“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具体实施。评选结果将在“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在晋中”栏目进行公布。并对各模范学习组织、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纳税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凡在本公司入职满3个月,或虽未满3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部门以段或组每月可评选1段或1组“月度优秀”段或组团队;以部门为中心,每月可评选 “本月明星”、“进步奖”员工各1名。

五、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同事投诉问题。

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六、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并于当月30日前报部门经理(附推荐材料或推荐理由),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

2、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公示。各部门经理对推荐和选取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审核后交由人事部于下月的1-5日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人事部提出质疑,人事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3、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人事部最终将当选“月度明星”的照片在部门宣传栏上公示表彰。

七、奖励办法

1、获得“进步奖”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由公司提供的纪念品给予奖励。

2、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50元的奖励。

3、获得“本月明星”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100元的奖励。

4、获得“优秀小组”称号的段或组,当月可获得由公司颁发团队荣誉锦旗一面。

5、“月度明星”的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团队将从“月度明星”评选结果中产生。

八、本方案在试运行阶段,公司将视具体情形,有权作出调整,并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