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燃气隐患处理方案

2025/02/1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燃气隐患处理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燃气隐患处理方案 篇1

为进步推进五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导精神,结合我们街道燃气行业实际,现拟定五台街道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台街办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韩凯(街办主任)

副组长:王健(街办副主任、安全生产主管领导)

成员:张毅(市容办主任)

龚伟(开发办主任)

肖利斌(农办主任)

刘随军(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永华(计划生育办主任)

张卫华(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市容办,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液化气供应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点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和各类燃气用户,审查企业的证照资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各村村民燃气用户等。

三、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燃气安全宣传

1、街办组织宣传车2辆,活动期间每日到各村循环宣传;

2、制作宣传卡片每户一册;

3、各村必须有3条以上横幅;

4、各村至少办二至三期黑板报。

(二)液化气充供气点、流动供应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1、资料审查:

⑴供气点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⑵供气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⑷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

⑸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⑹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

2、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5、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6、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各用气单位(酒店,餐馆,驻地单位等)和各村检查检测

1、液化气瓶老化程度;

2、审验状况

3、连接软管老化程度;

4、有无一室有瓶情况;

5、报警器情况。

四、任务分工

市容办:全面负责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各办公室:负责所包村居民用气用户检查。

社会事务办:负责餐饮企业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

工商所: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

各村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用户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五、检查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组织小组成员、各驻地单位、各村、企业负责人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对开展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资金,并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个用气单位。

2、自查自改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各包村办公室和村负责人要对本村用气单位和居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梳理无证经营液化气的站点和村民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逐一登记,进行整改。

3、集中整改阶段。8月xx日至8月25日,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点、无证和违规经营、酒店餐馆内的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进行集中整治,由工商、公安、市容办联合开展。

4、总结评估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在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全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总结会议,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分析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相应措施和对策,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1、燃气安全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务必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2、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与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大检查、整顿和查处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隐患和问题,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结合本街道燃气行业的实际,抓住燃气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整治。同时我们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单位,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达到燃气安全管理长治久安的目的。

燃气隐患处理方案 篇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67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xx]59号)的精神,推动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建设“安全生产年”、促进燃气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全体员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处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燃气行业宣传教育行动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法规宣传考核科,负责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余弟龙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抓好四项宣传一项检查。即法治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与入户安全检查。

1、着力抓好法治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五五”普法,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2、抓好主题宣传。以新中国成立x周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为契机,结合各个活动主题,抓好宣传教育。今年“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活动月”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期间要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抓好成果宣传。通过举办成就展览、编撰图书、画册等形式,在迎接新中国成立x周年之际,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燃气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展示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及推进“机关效能年”的活动成果。

4、抓好典型宣传。通过评优树先,大力表彰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在抢险救灾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队伍及安全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好经验,通过典型带动,促进全面工作。

5、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对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二)加强燃气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安全理念的总和,是安全意识的理论概括。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我市燃气安全文化建设步伐。

1、健全安全文化阵地。依托南昌市燃气管理网建立并丰富“安全文化”专页,提供安全信息及咨询服务的平台。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伴我行”、职工安全知识竞赛等,突出宣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

(三)抓好安全培训

立足于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提高安全宣传水平。要加强对生产环节的人员培训和重视对监管环节的人员培训。

1、抓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培训。组织燃气执法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培训,使燃气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2、抓好企业全员培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录用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启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工作,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开展燃气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动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逐步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纳入社区工作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加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知识。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责任分工

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主管局统一领导、各业务科室具体实施、各方面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实施宣传教育行动。其中:

1、市场稽查科:负责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对用户入户安全宣传和检查的工作。

2、工程管理科:负责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入户安全宣传和检查的工作。

3、法规宣传科:负责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深入社区开展燃气法律、法规和用气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以及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南昌燃气管理网的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各燃气经营企业、自供单位和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负责履行对用户安全宣传和检查及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人员、有行动、有督查、有成果。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要向局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燃气隐患处理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xx”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14〕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上报制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二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并附周报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

燃气隐患处理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隐患处理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为目标,通过“管理创新、规范市场、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属地责任,落实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公安分局政委、区市容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安全的主任、安监站工作人员、安监局一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

三、工作目标

1.完成市燃气办下达的拆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任务。

2.巩固“两无”街道成果,防止违法占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及“黑站”、“黑点”回潮。

3.协助燃气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普查动员阶段(2月9日-3月31日):召开全区燃气工作部署会议,下达各街道20xx年燃气工作任务和拆违、“打黑”“打非”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管理、责任三到位,全面启动全区燃气管线巡线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1日-8月10日):4月份,各街道根据市下达的拆迁任务,首先将街道自建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对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及拆违的准备工作。5月重点将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6月份重点将区域内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7月份是攻坚阶段,将前期没有拆除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各职能部门,全部拆除燃气管道上出现的违章建筑。加大区域内燃气管线的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在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质监分局、区市容局的配合下,联合市燃气管理处对辖区内违法经营的“黑站”、“黑点”进行打击取缔,重点打击辖区内违法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瓶库和送气车。5、6、7每月打击一次,彻底杜绝燃气“黑站”、“黑点”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检查验收阶段:8月中旬,区安监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区拆违、打黑、打非、巡查情况逐一进行验收。

总结阶段:11月上旬,将对今年xx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中成绩突出、措施扎实的燃气安全管理达标的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拖沓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燃气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街道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组成燃气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本质安全。各街道的燃气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对燃气管线上新增的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3、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街道要对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回潮。协助市燃管处加大“打黑、堵源”力度,将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点、黑站”、向非法经营燃气者供气的“黑气源”以及送气车作为打击的重点。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4、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区安监局加强与街道、社区联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扩大监管面,拓宽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各街道要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信息的反馈工作,建立信息联络员例会制度,并及时上报治理工作情况,每月20日向区安监局上报工作情况,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