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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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篇1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xx〕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四、排查方法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
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喜迎“双节”、扮靓城市、美化乡村、服务民生为目标,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齐抓共管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提高城乡环境整体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双节”的到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9月13日至10月12日。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详见《县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内容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9月17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2日)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提高标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整治活动的开展。要对各自管理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全面整改,通过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本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坚持突击性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持城乡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发挥环境整治凝聚人心、提振精神的作用,为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创全民参与、携手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四)严格督查,落实奖惩
县政府将成立县迎“双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对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综合整治阶段开始后,各督导组每周至少要督导检查2次,对被督导单位分别进行评分排位,同时每周印发督查专报,通报督查情况。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综合评比前3名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由县财政分别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的资金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篇4
为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品位,贯彻落实广宗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自6月份起利用100天的时间,在我校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广宗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治理,美化育人环境,提高文明程度,着力打造美丽校园。
二、行动范围
重点对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效果。
三、工作任务
1.彻底清洁校园卫生。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师生对校园内道路、墙壁、教室、操场、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区域卫生进行彻底扫除,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室外环境卫生要做到路面、活动场地平整,各类户外设施表面干净整洁,建筑物无蛛网和尘埃,校园宣传版面干净无破损无掉色,绿化带、花园无杂草污物,室外电线、网线等线路规整、美观、安全。室内环境要做到教师办公室内窗明几净,教室内宣传标语、黑板报及时更换,学生宿舍各类物品摆放有致,学校食堂干净卫生,卫生间无异味。同时,要主动与所在乡镇、村委会及规划城管、环保、交通、卫生、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彻底清理临近学校的街道、胡同的污染死角和垃圾堆放点,做到校门前和围墙周边无乱倒垃圾、乱停车辆、乱贴标语、流动摊点等破坏学校环境卫生的现象。
2.美化绿化校园环境。各校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内原有地形、植被、建筑等自然、人文条件,统筹规划校园美化、绿化工作,使校园风貌与学校发展理念相吻合,与校园管理品位相匹配,与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相适宜,与校园文化相融合,积极打造学校环境特色,努力实现“一校一景观、一校一特色”。要做好校园的绿化工作,及时栽植树木花草,不断提高校园绿化面积。要加强对绿化成果的管理、养护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运用科学、艺术手法修剪花草、树木,提高植物观赏效果,实现树绿、花鲜、美观、舒心。
3.提升师生文明行为意识。各校要加强对师生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做文明行为的表率,在校园内不吸烟,注重仪表,举止得体。要着力培育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做到校内、校外文明行为统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自行车摆放有位有序,食堂用餐有序排队,不乱倒、不浪费食物,衣着整洁,勤于洗漱,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行动过程
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和宣传筹备阶段(20xx年6月29日至7月4日)。各校要制定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7月5日至7月30日)。各学校配合乡镇村,利用暑期对校园内外卫生环境进行逐村逐校大整治,将所清理的垃圾集中清运到县镇埋场,特别对厕所要进行彻底清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31日至8月15日)。此阶段,县教育局配合县两办督查室、县美丽办,对照任务清单,逐校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形成工作总结。对完成标准高、动作快的给予奖励;对完成标准低、敷衍应付的,视情节给予不同处理。
(四)机制建设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9月10日)。9月1日开学前,所有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要达到卫生部门要求的标准,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要成立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摸清学校及周边卫生环境死角,建立整治台账。各学校及周边卫生环境整治台账要列明学校名称、卫生死角地点和整治任务完成责任人、完成时限,并于7月1日前报送电子版到法制股邮箱。
2.强化督查,确保活动实效。县教育局将把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常规检查,组织专班,不打招呼随机对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查反馈,进行督查和暗访,并在全系统通报整体进展情况,确保整治活动高标准完成。
3.注重养成,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召开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切实加强师生的环境卫生教育,增强师生的文明意识,培养良好文明习惯,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卫生清洁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分包责任制度、后勤保障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系列制度,使学校环境卫生整治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形成维护校园卫生整洁的长效机制。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县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期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要主动回乡投入到卫生整治中,形成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