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企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2025/02/2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企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企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民生实事,学校工会本着以密切群众和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工会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学校工作向着良性、健康、快速方向发展。充分体现学校对困难教职工生活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上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拟订龙溪初中工会20xx年春节慰问方案:

一、慰问对象

1、特困职工:止20xx年底,已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2人,拟慰问救助4人。

2、困难党员:1人。

3、退休教师:止20xx年底,共有退休教师5,全部进行慰问。

4、临聘人员:2人。

5、留守儿童:11人。(系家庭特别困难,每班推荐1人)

二、慰问标准

1、特困职工每人慰问金300元,计4人×300=1200元;

2、困难党员300元;

3、退休教师每人慰问金200元,5人×200=1000元。

4、临聘人员每人100元,2人×100=200元。

5、留守儿童每人50元,11人×50=550元

三、慰问形式

困难教职工由校领导、工会、进行慰问3人(舒莹朗、陈陆平、黄玉川),困难党员、临聘人员由校领导领导进行慰问(舒莹朗、潘超越),退休教师由校领导、工会进行慰问(舒莹朗、付宪辉、黄玉川),留守儿童由校领导、班主任进行慰问(舒莹朗、梁经举)。

四、资金筹措

困难教职工、困难党员、退休教师、临聘人员和留守儿童,共需慰问资金3250元,请求学校在公用经费中解决。

20xx年12月30日

企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篇2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全市工会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总工会决定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工会干部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的对象和慰问标准

慰问对象为区(园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市直属各基层工会在岗的困难工会干部(离、退休困难工会干部不列入此次慰问范围,请各单位自行安排慰问)。慰问标准每人慰问金额1000元,慰问金由市总工会承担。

二、慰问的困难工会干部条件

1、长期患病或重病住院的工会干部;

2、家庭因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工会干部;

3、20xx年度病故的工会干部遗属。

三、慰问程序

1、由各单位要严格根据困难工会干部条件认真调查统计,如实填写《困难工会干部申报表》(附件1)和《困难工会干部登记表》(附件2),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组宣部。

2、市总工会核实后在春节期间组织进行慰问。

企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篇3

20xx年春节将至,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充分体现学校党政及全校师生对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关心与关爱,根据往年工作安排,决定在春节前对全体离退休教职工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慰问时间

20xx年1月14日至春节前夕,具体时间由各部门(单位)自定。

二、慰问对象

学校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合计287人。各部门(单位)负责归属本单位的退休教职工,学校离退处负责退休厅级领导和离休干部的慰问工作。

三、慰问方式

此前,各部门(单位)已填报了慰问方式,即上门或电话慰问。安排上门慰问的,各部门(单位)自定时间前往,送上慰问信(模板见附件1,务必以红色纸印制,装入学校信封);实行电话慰问的,务必联系到本人。

四、慰问金发放形式

根据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有关政策要求,春节慰问标准为2000元/人。结合我校当前实际,为规避现金风险,经请示分管校领导,决定以慰问金的形式由学校财务统一转账,无需各部门(单位)前来领取。离退处已将核对后的名单发至计财处,计财处近期会将慰问金统一打入每位离退休教职工工资卡。

五、具体要求

1.上门慰问的,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无特殊情况应亲自前往,带去学校和部门(单位)的新春祝福,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派负责离退休工作的负责人代为慰问。

2.上门慰问时,应提前确认慰问对象的衢州健康码为绿色,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无往来疫情高风险地区记录。

3.慰问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应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离退休工作意见建议的记录工作(附件2),并于慰问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离退处。

六、经费预算

慰问金:2000元x287人=574000元(全体人员发放)

企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总工会、滨海新区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体现xx区两委和各级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关怀,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要向那些因病因灾遇到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伸去援助之手、温暖之手,让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家庭都温暖过冬、欢度佳节。xx区总工会自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帮扶对象:

xx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已建会企业优先)正式在职职工、派遣职工及农民工家庭。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129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内(1720元)(含),但由于患一般性疾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20xx年度确诊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580元)(含)。

(四)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往年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导致生活困难,且20xx年度自负医药费达1万元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580元)(含)。

(五)职工家庭遭受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火灾等突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

家庭成员一般按三口计算,已婚者按照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计算;未婚者按照父母、本人和家庭其他未婚成员计算。单亲、已婚无子女、多子女的按照实际人口计算。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困难职工档案表》(此次帮扶资金通过困难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发放,请务必在此表中认真填写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卡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四)意外灾害:出具由消防、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提供的能够证明意外灾害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无法出具的,由职工本人写出书面材料,职工本人所在企业工会经调查属实后书面写明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生活困难:出具相关收入证明(企业退休职工收入的界定,凭退休职工本人的退休证和领取养老金银行存折;在岗、下岗职工的收入界定,凭本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凭本人所在托管中心出具的收入证明;对于求助职工配偶、子女是失业人员的收入界定,凭本人就失业证、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收入情况按照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学生出具学生证;残疾人出具残疾证;单亲家庭出具离婚证;

(六)患大重病的:出具本年度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药费单据。

(七)已录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仍需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申办程序及时间: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经企业工会审核研究同意,由企业工会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所需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告(附件2)加盖工会章,由职工所在企业工会向xx区总工会申报。以上材料请于12月26日17:30前报xx区总工会职工之家(地址:华苑科技园开华道7号xx区职工服务中心三楼)。

四、帮扶慰问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精准帮扶

各级工会干部要满腔热情地关心职工生活,主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调查走访,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耐心细致的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对困难职工做到“五清”:即家庭状况清、致困原因清、思想状态清、技能特长清、就业要求清。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并在企业内部公示确定慰问对象。

(二)精准施策,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各基层工会要以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为目标,扎实开展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活动,使每户困难职工都能与工会干部结成对子,把包保帮扶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五送”措施:即送慰问金、送慰问品、送岗位技能、送健康体检、送法律服务,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

(三)加强人文关怀,丰富送温暖内容

各级工会要努力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进一步丰富帮扶工作内容,加大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关爱,充分发挥职工文化阵地作用,及时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党的温暖、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一线劳动者的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幸福生活。

(四)关注农民工,加大慰问服务工作力度

各级工会要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安排好农民工、派遣工的冬季生活,对节假日坚守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开展慰问活动,丰富其节日生活。安排好外地员工返乡探亲,积极协调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外地员工平安返乡顺利回城工作。认真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调动职工建设xx区的工作积极性。

请各基层工会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本单位职工生活调查摸底,认真了解困难职工的底数和变化,及时确定和调整帮扶对象,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状况和需求,经企业公示后确定呈报xx区总工会帮扶名单,xx区总工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汇总平衡后最终确定帮扶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