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通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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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交通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xx〕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大力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8周岁学生骑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安全骑行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大力整治骑乘没有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六、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幼儿园交通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目标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无能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2、用电、用火安全。
(1)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校园内电网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要有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制度。
(2)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3)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3)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4)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
4、消防安全。
(1)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2)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3)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4)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2)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1)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3)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1)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杜绝意外事故。
(2)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4、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幼儿园交通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篇3
作为交通参与者的幼儿活泼好动、生活经验少、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为确保幼儿园交通安全,保证道路安全畅通,现就加强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的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年度托克逊县城镇中心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常玉琴 副组长:尤春 热孜万古丽·艾尼
组员:宋秀丽、周燕、吕永莉、郑红霞、古丽加娜提·外力、陈红 孙宝华、朱敏娣、帕提古丽·塞拉吾丁、外力·牙森、田丽、张艳丽、加米拉、沙比拉·艾则孜、克日玛汗·克依木、左胜英、哈力汗 负责对全体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和安全督导检查。
二、幼儿园安全执勤小组
负责每天幼儿来园、离园时幼儿家长接送车辆的停放秩序,督促全体幼儿及幼儿家长安全离校,定岗,定责。
三、宣传教育
1、定于每年的五月和九月为安全教育宣传月,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根据幼儿园交通安全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动。
2、利用幼儿园宣传栏、家园互动等宣传渠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签订家长、教师及幼儿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书,要求全体教职园工、家长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落实责任,教育学生。
(1)、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随意横穿公路。
(2)、乘车不坐无证、无牌照车、不坐驾驶员酒后开的车、不坐超载车辆、不坐农用车等。
4、配合交警部门对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5、组织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教师每天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一日活动之中。
6、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纳入班级考评中。
四、车辆管理
1、所有接送幼儿的车辆行经幼儿园周边道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现场公安交巡警、城管执法人员指挥管理。
2、自行车、摩托车,统一指定地点摆放整齐,要求上锁。在园内、园门口禁止骑车。
3、接送幼儿的车辆在幼儿园周边道路应做到即停即走,按行驶方向立即驶离,不得在原地或幼儿园门前掉头。
4、幼儿在来园和离园时,服从幼儿园值日老师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线安全有序通行。
五、幼儿园作息时间
上午幼儿来园:8:50——9:30之间
下午幼儿离园:19:00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幼儿园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抓细、抓好,确保不发生任何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努力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交通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篇4
为完成20xx年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重点治理。一是组织实施城六区17所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名单见附件2),按照“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的标准,由各区教委和学校牵头,组织各区交通、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完善重点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落实《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制度,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此项重点治理任务已列入20xx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年全市交通二级堵点治理任务。二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含燕山)继续由各区选择2所学校作为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学校,参照城六区治理要求,开展重点治理。三是将舆情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市领导批示涉及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纳入各区重点治理范围。
(二)全面推进。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关于《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将全市16区(含燕山)所有存在交通拥堵问题的学校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深入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要求,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重点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规定;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各区力争年底前齐全完善所有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50%以上的学校门前设置交通执法监控设备。
二、工作任务安排
(一)工作部署(5月上旬)
由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20xx年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二)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
1.各区教委发挥主责牵头作用,主动协调会商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各区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区一案”治理措施。
2.指导各街乡镇,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情况开展排查,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城六区17所重点治理校和其他区各2所治理重点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4.全市各中小学按照“双报告”的要求,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属地街乡镇和区教委。
(三)组织实施(6月至11月)
1.落实各区属地责任
各区统筹发挥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原则,组织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2.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各区教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教育优势,采取加强学生公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小黄帽路队制等措施,因校制宜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深入到位。
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区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加大学校周边交通执法管控力度,严格交通执法,采取定点值守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治理学校门前车辆乱停乱放,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问题。
4.规范周边停车管理
各区要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周边停车秩序。针对不同情况,细化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停的工作措施,通过采取昼夜禁停、白天禁停或上下学期间禁停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挖潜协调学校周边单位等临时停靠车位、通道,或根据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5.完善交通标志设施
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市区两级重点治理学校门前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8月底前安装完成,其他学校依据拥堵严重程度逐步安装,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50%以上的学校安装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作用,明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区教委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街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架构,落实工作责任。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健全工作台账
各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区一案”和“一校一策”,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市、区级重点治理学校和全面推进学校的工作台账,完善各项登记统计,根据治理进展,实时组织台账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挂账销账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
市区两级要积极探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教委、公安、交通将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本方案要求,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底前对各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区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促检查,进行治理效果评估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推广典型经验
市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