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乡村治理工作提升方案

2025/02/2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乡村治理工作提升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乡村治理工作提升方案 篇1

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目标的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杜绝常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确保耕地不抛荒。

二、整治时间

整治耕地抛荒工作启动时间从20XX年3月起。

三、工作内容

1.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抓好相关土地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到自身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在3月30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将《关于抓好春耕生产的倡议书》(附件2)和相关标语张贴到集市、各村组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同时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大户”承包经营。镇政府、各村及时收集发布流转信息,组织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相关人员签订土地承包协议,进行承包经营。

3.扎实开展耕地复耕工作。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农户、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等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有序开展耕地复耕工作,所有抛荒土地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复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治理耕地抛荒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胡建勇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小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史鹏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史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对全镇各村治理耕地抛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按照谁驻村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治理耕地抛荒工作。

2.强化奖惩措施。一是实行责任追究。8月上旬将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未达标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在全镇通报。二是大力表彰先进。8月中旬召开土地抛荒整治工作总结大会,对消灭常年性抛荒耕地中作出贡献的村和大户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改进补贴办法。对常年抛荒的.耕地停发各项补贴资金,并向种粮大户等倾斜,支持发展粮食生产。

3.促进耕地合理有序流转。完善土地托管机制,鼓励合理流转,对长年外出,又不愿流转或委托代耕代种,两年及以上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土地承包权,进行流转耕种或重新承包。对长期抛荒后,村集体连片承包经营荒地连片一百亩以上的一次性奖50元一亩。

4.统筹整合项目

通过整合水利、高标农田、农田建设、财政一事一议、乡镇振兴产业发展等涉农项目,将抛荒耕地优先纳入项目建设范围,推进改善抛荒地耕种条件,大幅度降低耕地抛荒治理成本。

乡村治理工作提升方案 篇2

根据《xx委组织部关于抓紧上报“难点村名单及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镇村级管理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难点村”基本情况

对照省委关于难点村的界定标准,我镇高皇村属于“班子建设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类型村。高皇村总人口1700人,耕地面积2080亩,8个村民小组,36名党员,该村由于村干部不团结,宗族势力较大,村党组织号召力不强,导致该村三年未能发展党员,村级集体经济瘫痪。

二、目标要求

力争用3年时间,使现有“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提高该村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解除宗族势力对级公共事务的影响,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消除“发展党员空白”现象;促进各项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镇党委成立把“难点村”治理领导小组,把“难点村”治理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党委副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加强村领导班子力量,镇党委从政府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到村任挂职支部书记,从本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中选拔一名干部充实到村班子中去。

2、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引导村民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

3、健全制度,综合治理

完善村级管理机制,坚决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群众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依法打击村黑恶势力,维护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强化问责,加强督查。

治理工作组加强督导,每月一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难点村”治理台帐,实行销号制度,做到治理工作不达标,工组不离村。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整顿工作责任制办事,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镇领导小组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负起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具体指导的责任,要根据工作的进程,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注意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有序向前发展。

乡村治理工作提升方案 篇3

全面落实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部署要求,根据三明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关于规范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明扫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开展扫黑除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当前帮派涉恶问题新动向,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林尚庆(兼)

三、工作重点

近年来,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多,资金量大,群众牵涉的利益广,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等方面是主要防范点,容易发生帮派涉恶案件。特别是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

四、责任分工

各科室、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职责范围内的`帮派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会同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政法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安全法规科要加强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对发现或摸排的线索加强核查,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帮派涉恶线索。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帮派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帮派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帮派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帮派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帮派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帮派涉恶线索。

乡村治理工作提升方案 篇4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