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评选方案 篇1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范围:学校8个行政处室,3个年级部。
名额:“红旗处室”2个,“红旗年级”1个。
二、评选计分方法
(一)得分组成
评选计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行政人员对处室年级评价”得分、职代会民意测评满意率得分和20xx年上下两个学期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1、依据《行政人员对处室年级评价表》的得分折合成20%计入考核总分;
2、依据20xx年学校第九届五次教代会民意测评满意率排序,排第一位(含并列)计满分100分,第二位(含并列)计99分,以后各位次依次递减1分,折合成25%计入考核总分;
3、依据20xx年度上下两个学期处室年级目标管理考核总分,折合成40%计入考核总分。
4、校长办公会权值占15%,计入考核总分。
(二)计分办法
依据得分高低,分“处室系列”和“年级系列”分别排序,得出名次。
(三)结果运用
1、对排名第一、二名的处室,授予“红旗处室”荣誉称号;对排名第一名的`年级,授予“红旗年级”荣誉称号;
2、对获得“红旗处室”和“红旗年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各奖励20xx元的奖金,以资鼓励。
评选方案 篇2
“东方海洋杯”烟台市餐饮名店评选活动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美食的消费需求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种类型的特色餐饮、养生美食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为进一步宣传推广烟台特色餐饮企业,推动中外美食的合作交流,丰富烟台旅游和餐饮消费市场,进一步打造“休闲烟台、美食之旅”品牌,烟台市旅游局与烟台市旅游协会决定在第四节中国国际美食节期间,联合举办烟台市餐饮名店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餐饮企业,包括独资、合资经营的韩国、日本料理店,西餐厅等。
二、评选办法
烟台市餐饮名店评选由公众投票、特邀评判和专家评分三部分组成。
1、公众投票
报名结束后,所有参评单位名单将统一刊登于各协办媒体和烟台旅游政务网进行公示,采取短信投票和网站点击投票两种形式接受广大市民参与投票。
2、特邀评判
公示及投票评选期间,组委会将聘请市民、媒体记者等
特邀评判员,对各参选企业进行暗访、调研,独立打分。特邀评判员的打分范围主要以服务质量为主。
3、专家评分
组委会聘请烹饪大师、营养师、市民代表和媒体记者代表等组成专家评判组,对参选单位进行实地评分。
4、计分
公众投票得票数、特邀评判员打分和专家评分按40%、30%和30%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总分排列名次。
三、奖励
(一)企业奖励
中餐企业颁发“烟台市餐饮名店”牌匾,各类料理店、西餐厅等颁发“烟台市特色餐饮名店”牌匾。
评选结果统一刊登于相关报纸、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宣传报道。
评选出的'餐饮名店,将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在第四届中国国际美食节期间进行宣传展示。
(二)公众奖励
评选结束后,将从投票支持获选餐饮名店的短信和网站用户中抽取3名支持奖,奖品价值20xx元;另从所有短信和网站投票的市民游客中抽取5名幸运奖,奖品价值300元。
评选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适应新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思想业务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如下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范围
“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优秀班主任” 评选范围为20xx-20xx学年度全市各学校在职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2-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推荐评选:
1、工作时间未满三年者;
2、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罚、处分或相关处理者;
3、体罚、侮辱学生,师德表现不良者,年度考核称职以下者;
4、组织参加以个人盈利为目的的办班、竞赛活动以及有偿家教,参加编写或推荐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各种书刊资料者;
5、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者;
6、弄虚作假,虚报个人学术成果者;
三、评选名额
各有关单位的推荐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提名推荐和审核工作由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负责。
1、相关单位提名推荐。各单位组织由教师代表、教育管理人员组成的推荐考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从辖区内各学校教师中提名推荐并考核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2、考核审批。市教育局将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考查考核,考核时要认真听取其所在学校教职工和所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在考查考核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党组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审批确定拟表彰人选。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环节,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先进、做模范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慎重地做好评选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师德模范、先进代表选拔出来。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4、上报人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同等条件下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优先。
评选方案 篇4
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在班主任队伍中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决定开展校级“十佳班级管理标兵”评选活动。评选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具体评选工作由教导处和少先队负责。具体方案为:
一、评比条件
忠于职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我校的各项工作。
1、开学初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到学期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总结、有实效、有创新、有特色。
2、按学校或各处室要求,及时落实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含造表册)或临时性工作。
3、学校组织的`各科竞赛成绩显著,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并完成较好。
4、班主任所在班级至少有一次获得五星级班级称号,并且一学期评比总分在同年级中居前4名。
5、班主任所在班级教学质量考核分应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居中上游水平。
6、班级财务无人为损坏现象。
二、评选范围:全体班主任
三、评选方法
1、“十佳班级管理标兵”每学期评选一次。
2、采用年级组推荐,各年级组将符合条件的老师推荐3名,产生候选名单。
3、教导处、少先队根据候选人的工作业绩、事迹材料进行初评,上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每学期评出十名校级“班级管理标兵”。
四、待遇
1、校级十佳“班级管理标兵”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2、在学习、评职、晋级、评先等问题上予以优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流血、斗殴,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造成一定影响。
3、本班内有群体敲诈勒索、偷窃等行为。
4、巧立名目,擅自乱收费。
5、“星级班级”评比中连续三次被评为二星级班级。
6、破坏学校公物(如宣传字画、文化柱、宣传长廊等)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