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交通安全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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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交通安全宣传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稳定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五进”活动为总抓手,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根据省、市、区政府“压事故、保畅通”的总体要求,严查、严纠、严惩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网络体系建设,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乡行车秩序有较大的改观;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建立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努力实现村镇居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机动车驾驶人、在校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率分别达到65%、75%、80%、90%、95%以上;全区城市家庭、公路沿线居民家庭平均每户有人受到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率逐年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实现稳中有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梁才乡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派出所及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单位、各学校、各企业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四、宣传对象
重点是机动车驾驶员、公路沿线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中小学生、进城农民工。
五、宣传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
(二)行车、走路安全常识;
(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四)《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挂图、VCD光盘和重大交通死亡事故案例宣传挂图;
(五)“五整顿”、“三加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六)国务院、省领导关于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讲话等。
六、宣传步骤和工作措施
此次宣传活动从11月16日起至2005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1月16日—11月21日,为动员阶段。
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结合实际,确定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第二阶段:11月22日—2月20日,为具体实施阶段。
1、各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五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部署,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和检查工作,带头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使每一个车辆驾驶人、每一个中小学生、每一个运输企业主、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每一个公路沿线居民、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受到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人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区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宣传氛围。
2、重点做好“八个一”。一是建立一套档案。对本单位的机动车(包括个人所有的汽车、摩托车)及驾驶员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二是开好一个座谈会。对本单位职工、村民特别是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三是组织本单位员工收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VCD光盘,人人写一份《观后感》。四是建立一个交通安全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五是组织单位职工、村民填写一份交通安全常识问卷。六是向本单位职工、村民下发遵章出行倡议书。七是与本单位职工、村民签定一份交通安全责任书。八是农村地区要播放一盘交通安全宣传磁带,在本村刷写五条宣传交通安全的标语口号。
3、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校园宣传橱窗或宣传栏上展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给亲人写一封家信等活动,利用内部闭路电视系统,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
(三)第三阶段:2月21日—28日,总结考评阶段。
“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单位对“五进”活动进行检查考评,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观摩推广,公开表彰奖励。
村交通安全宣传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镇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诸多突出问题,力争在社会化管理、隐患治理、防控体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
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向行政村延伸,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化管理,切实做到县管、乡镇包、村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处劝导点、各村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各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力争20xx年底前全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备率均达到100%。结合“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的推行,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绩效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要将推进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作为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确保安全村日常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流入形式。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机制。要在“交通安全村”设置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备齐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材料;在村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劝导员实行定点劝导,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文艺小分队等深入村开展巡回宣传。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完善户籍化管理台账,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全部纳入管理,力争“交通安全村”内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两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路行驶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登记上牌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上门一对一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中老年驾驶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和减少此类车辆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危害。四要巩固包村联系制度。镇要将“交通安全村”建设与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包村联系民警“每月一访”制度,落实包村联系任务,做到村村有警包联、月月见警进村,发挥交通管理组织员、交通信息采集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交通安全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隐患治理,推进排查整治
我镇辖区内,主要是通组道路,有的道路坡度大,弯道急,各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把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应排尽排,确保将所有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与主干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摸排,查找隐患症结,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能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确保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政府“五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坚持综合施策,守住安全底线
要通过整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扩大管理覆盖面。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管理、公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行为,打击盗窃、破坏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在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等节点路段,广泛设立交通安全临时劝导站(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包片、驻站、守点,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大力劝阻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鼓励农村客运企业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中小学校等签订长期合同,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出行的难题,力求农民出行方便快捷。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从今年开始,镇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级综合考核评价项目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倒查工作,对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村交通安全宣传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推进农村道路、水利防汛、地质灾害、农村沼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并做到常抓不懈,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检查方案。
一、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
参加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安监所、派出所、交警队、运管所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
(一)检查时间:各单位6月21-30日自查,7月1日-8月30日组织有关单位全方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水利设施、防汛、地质灾害、农村沼气使用、农药经营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三、检查内容
(一)县、乡、村、社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
1、全面检查县、乡、村、社道路安全隐患,危险路段警示标志设立。
2、检查农村客运、摩托车、农用拖拉机无证无照驾驶,超线、超载、超速、违章搭载客人行为。
(二)防汛及水利设施
检查所有塘、库、堰、沟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汛措施、预案是否深入群众,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值班人员是否落实。
(三)地质灾害
对历年地质灾害进行检查,落实值班监管人员,群众撤离路线,确保通讯畅通。对紧邻山坡的农房落实山体观察人员,特别暴雨洪水时期要有人负责通知。
(四)农村沼气使用
对沼气池易损零配件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更换,对沼气池的安全排渣、清淤知识是否宣传到一家一户。
(五)农药经营
证照是否齐备,各项制度是否上墙,是否经销过期变质伪劣产品及高毒、高残留农药。
(六)林业安全
建立扑火队伍,落实巡山责任人员,防火知识宣传到一家一户。木材加工户消防设备是否完善。
村交通安全宣传方案 篇4
近年来,我镇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为了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镇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镇党委、政府开展整治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驾驶人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纪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全镇整治方案。抽出专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村、社干部具体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辖区派出所、农机站、交警中队等单位要服从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
2、建立健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没有牌照的两、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县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核发牌照。
3、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且不超过两人;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4、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5、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镇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
6、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乘车安全,交通部门要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乡村道路要安排农村客运班车,同时,还要安排调控好现有客运运力,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群众乘车。
7、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0日至7月20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发布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镇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1日至7月31日)。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8月1日至8月5日)。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8月6日至8月31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择突破口集中行动,对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集中整治行动时要通知有关部门片区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违法行为要交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9月30日)。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抄送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出管办、县农机局。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负责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