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复工安全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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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复工安全教育方案 篇1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 1083-2011);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春节复工安全教育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局属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林业安全生产检查,促进林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林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3月8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12个林业站及2个县属国有林场分别组织本单位、本地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产业发展股主要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及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局机关大院内办公楼消防、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机动车辆安全及其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林政资源管理股负责木竹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防火办负责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各林业站负责本辖区内木竹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情况,尤其是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㈡督促管辖范围企业把复工前的岗前安全培训作为重点工作,坚持“安全文化,教育为先”理念,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后复工、新招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并健全培训档案,对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
㈢督促管辖范围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四个普遍”的要求,即普遍进行一次复工前的设备检修工作,普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工作,普遍进行一次职工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遍进行一次企业复工检查验收工作。
㈣督促管辖范围企业要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复产复工安全。
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㈥各类证照办理情况。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否办理齐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㈦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等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制定符合企业的粉尘清扫制度,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制定、工作动员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㈧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看设施设备应急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
㈨电力线路规范情况。用电线路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和乱搭乱架现象,配电室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㈩警示标志设立情况。主要是厂区是否有安全宣传标语、车间是否有安全提示语,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十一)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是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企业作业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健康制度执行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十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主要是“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聘从业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消防安保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电工、电焊工、叉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十三)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看安全会议记录、检查台账、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软件资料完善情况。
五、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认真履职。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红线”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堵住“安全漏洞”,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检查的方式、内容以及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销号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检查和隐患整治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并实行闭环管理。
㈢突出整改,注重实效。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按照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帮助、指导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指导企业整改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治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的交流和反馈。各有关单位要将复产复工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于3月8日前报至产业发展股。
春节复工安全教育方案 篇3
为了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工,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刘正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逐岗位、逐部位、逐设备进行隐患排查。
由各生产车间为单位对各自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主要检查: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
2.机械设备安全;
3.消防设施安全;
4.职业卫生、劳保用品安全;
5.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7.工作环境安全检查;
8.车间厂房的安全检查。各自单位检查专人负责、落实到个人。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保障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复产前员工的安全培训。
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对新入职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未经培训及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作业证件过期未审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确保节后安全生产顺利展开。
培训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法规、制度;
2、应急救援的'应急处置;
3、岗位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措施;
4、职业健康危害及防护;
5、岗位职责。
四、安全验收、复产复工。
各单位隐患排查及培训完成后,报复工复产小组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环境、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方可正式复工复产。
春节复工安全教育方案 篇4
根据市、区、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 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 针政策,为了我司各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我 司特制定了以下复工整改方案:
一、成立节后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队伍组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由安全生产管理员、生产主管、班组长、行政主管、电工、保安等重要岗 位负责人组成。
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内容(根据实际制定检查表格)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检查
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3、车间、仓库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4、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5、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安全检查
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三、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二)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按照培训计划)x月x日
参加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签名)
主要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内容摘要)
一、培训目的: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公司及本人岗位安全风险要点、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自 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内容摘要:
1.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2.职业病及劳保用品防护使用知识;
3.车间危险源及管控措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