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与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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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与奖励方案 篇1
一、引言
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能够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还能为奖励制度提供依据。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奖励奖金分配方案。
二、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所有参与考核的员工都应享有平等的待遇,考核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2.以工作表现为基础:奖金分配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依据。
3.奖励优秀员工:鼓励优秀员工,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考核周期与方式
1.考核周期:考核以季度为单位进行。
2.考核方式:绩效考核将采取上级评价的方式,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方面。
四、奖金分配标准
1.绩效奖金总额:绩效奖金总额根据企业年度盈利及员工总人数设定。
2.分配比例:绩效奖金的分配将按照部门、岗位、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分配。各部门奖金分配比例将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性质综合确定。
3.岗位系数:岗位系数根据岗位的职责、工作难度、风险等因素设定,以体现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异。
4.个人绩效:个人绩效将直接影响绩效奖金的最终分配结果。在季度绩效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更高的绩效奖金系数。
五、奖金发放
1.发放时间:绩效奖金将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2.公示:奖金发放前,所有奖金分配结果都将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3.扣回:若员工在考核周期内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违纪行为,将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
六、特殊情况处理
1.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参加培训等,导致工作表现有所下降,应对其绩效奖金进行适当调整。
2.若部门整体表现不佳,导致绩效奖金总额下降,应对奖金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所有员工的利益。
3.对于离职员工,其已完成的考核周期内的绩效奖金将按照实际表现进行结算。
七、实施与监督
1.本方案由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2.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任何违反本方案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中不合理的地方,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八、结语
本绩效考核奖励奖金分配方案旨在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员工享有平等的待遇。同时,应加强监督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中不合理的地方,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可行性。希望本方案能够得到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绩效考核与奖励方案 篇2
为了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以及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与福利环境,利润的最大化是公司追求的首要目标,也是全体员工的工作目标。为了鼓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公司拟将20xx年净利润总额的8%-10%作为公司全体员工的年终奖励。
二、考核指标
1. 主考核指标为销售额(合同成交金额),辅助考核指标为客户开发数量。
2. 20xx年销售额年度目标为300万元,新客户开发数量为50家。
三、考核评价细则
1. 考核细则与奖励方式
销售额(万元)
新客户
开发量
奖励≥300
1. 奖励金额=年度净利润x10%x个人权重
2. 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拿出20%作为奖励,按照个人贡献权重分配
3. 奖励总额=1+2
250-300≥50
奖励金额=年度净利润x8%x个人权重
2. 考核方式说明
(1)当主考核指标(销售额)达成目标时,不用考核辅助指标。
(2)当主考核指标未达成目标时,配合考核辅助指标,两项同时满足要求时给予相应奖励。
(3)新客户开发数量的评价依据为:客户资料档案、意向合同书以及拜访记录等。
(4)个人权重部分另行制定。
3. 奖金发放
奖金发放按照销售回款金额比例确定,公司于次年1月25日发放,如遇假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四、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
股东签字:
时间:
绩效考核与奖励方案 篇3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xx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五、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与奖励方案 篇4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副职,教导主任,副主任,大队辅导员,总务人员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量化指标考核占80%,学期末民主测评考核占20%。
(一)、领导素质与职业道德(3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
1、 团结协作(5分)
团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办事说话注意方式,主动帮助其他成员,得到其他成员支持与肯定。
2、作风正派(5分)
领导作风,工作作风要正派,按原则办事,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遵纪守法,对下属要关心爱护,有事要沟通,要光明磊落,办事公道,公平。
3、领导才能(5分)
具备领导能力,敏锐的洞察力,一定的号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学科指导能力。
4、职业道德(5分)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尊严,严格按照师德标准要求自己,不带头有偿补课。有违纪行为受到组织处理的,一票否决,评为“不称职”。
5、出勤情况(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工作(50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1、计划、总结(5分)
按时完成并及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2、任课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学科课程任务,无缺课。
3、党建工作(6分)
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4、指导、服务教学(8分)
按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和反馈。开展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课程改革等活动。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班队活动。总务人员要为班级、大队部、教导处、学校做好一切服务性工作。
5、档案管理与督导评估(8分)
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按《回民区教育局城区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及细则的各项B级指标和《糖厂路小学工作细化分工表》的具体要求,努力完成目标考核。按照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率=各项实得分/各项应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况(6分)
按照学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尽职尽责。
7、领导交办工作(5分)
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能找借口推诿,看表现得分。
8、个人获奖(4分)
9、集体获奖(4分)
(四),民主测评(20分)
1,个别谈话(6分)
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办公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指定一名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2、期末述职(6分)
学期末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民主测评(8分)
学校将在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按满意率得高低排队给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实行领导打分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与期末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分别高分到低分排队。
优秀(占15%):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占70%):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占15%):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出勤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不称职: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出勤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分别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支部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基本称职以上等次的教师,学校要发给不同档次的绩效奖励工资,根据本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分别测算出均数作为基数。
绩效奖励:
优秀: 基数+基数的4%
称职: 基数
基本称职: 基数-基数的4%
不称职: 不发绩效奖励工资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教师,学校校长书记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