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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2025/03/3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1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2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宜居村庄”“最美庭院”“清洁示范户”“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生态宜居籍山的目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宣传表扬一批环境整洁优美、功能特色明显、文化底蕴丰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美丽宜居村庄”、有创意、有特色的“最美庭院”、门前洁、庭院洁、厕所洁的“清洁示范户”和符合孝老爱亲星、诚信守法星、环保卫生星、移风易俗星、热心公益星五星标准的“五星文明户”,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乡村面貌的改造提升,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二、评选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三、评选对象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五、评选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六、结果应用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度实现全镇“五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五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五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五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五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五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五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五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五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五星清洁户”标牌,按28*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五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五星文明户”评选。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推进五大创建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以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要围绕“孝”字做文章,树立孝老爱亲的典型,使千千万万个家庭真正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媒体宣传。市级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文明家庭创建”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省、市已评选表彰的“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宣传各个群体“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的优秀案例。特别是要围绕“孝”字做文章,宣传孝老爱亲的典型,曝光不孝子孙的案例,用社会舆论激发人们的道德良心。要精心策划,组织记者深入社区、乡村,走访群众,报道基层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活动落细落小落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网络直播间、网络论坛等平台加强与网民互动,扩大宣传面。

2、强化社会宣传。要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宣传融入公益广告制作,在主要公园、广场、游园以及各社区、庭院,通过制作宣传版面、更新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宣传文明家庭的创建标准、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的重要意义、孝老爱亲的'动人故事等。要在社区、庭院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评活动,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形成争当文明家庭的良好氛围。要将家庭创建融入善行义举榜,让文明家庭、孝老爱亲典型上榜,成为群众认可的道德榜样。要将家庭创建融入乡贤文化,在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乡贤中树立文明家庭典范,通过丰富道德文化墙和乡村文化中心的内容,营造乡贤文化,以乡贤的道德力量引领好家风、好村风。

3、丰富活动载体。继续在全市开展“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主题人物暨家庭故事征集推广活动,挖掘一批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先进家庭典型,引领全社会热议家风、传承家风。教育部门、高校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亮家风”、“晒家风”活动,并通过主题班会、演讲、黑板报、手抄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让学生树立好家风意识。要将文明家庭创建、传承好家训好家风融入道德讲堂,通过讲述身边孝老爱亲的感人故事和传承优良家风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

4、深化创评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系列创评活动。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统筹、指导创评活动。妇联、民政局重点负责城市社区的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妇联、农办重点负责农村的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总工会重点负责各企业的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工商联重点负责各民营企业、非公组织的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同时,各单位根据市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结合各领域实际情况,对评选标准和表彰激励措施进行细化、补充,确保创评活动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三、推进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4月):成立新乡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部门主管领导和联系人,确保各项具体活动稳步有效推进。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重点,制定专项的活动方案和评比细则,并统一汇总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主要新闻媒体发布评比信息,宣传以往涌现出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各社区要在游园广场、小区庭院,广泛宣传文明家庭评比标准、重要意义,扩大社会知晓率。

2、征集推荐阶段(20xx年5月-9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条块优势,层层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基层孝老爱亲典型人物和感人事件,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线索和相关资料。征集采取常态化,分别于6月底、9月底按季度进行两次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均可,征集对象为遵纪守法、崇尚公德、家庭和睦、忠诚互信、积极向上、精神健康、热心公益,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积极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家庭。

3、评比表彰阶段(20xx年10月):通过活动领导小组初步筛选,网络公开投票等程序,评选出文明家庭系列典型,并发文表彰和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4、宣传推广阶段(20xx年11月-12月):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并通过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开展“文明家庭”基层宣传活动,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

四、工作保障:

1、建立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新乡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确保整体活动稳步有效推进。

2、建立制度保障。要健全沟通协调制度,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通气会,加强分工协作,提升工作效率。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健全工作推进制度,做好跟踪问效。

3、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将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抓手,力求接地气、出实效,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要把文明家庭创建融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全面落实各项任务。要发挥好社会资源参与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让先进典型有所得,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