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漂流记小学六年级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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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宾逊漂流记小学六年级读后感500字 篇1
书是知识的海洋,智慧的翅膀。今年暑假,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鲁滨孙漂流记》令我深受启发。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笛福的作品。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青年想发财暴富,就到大洋里去旅行,却被海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当时,他身上只有一些烟草、一把刀和一个烟斗。他花了三十天的时间,把船上所有东西都搬到了岸上。从此,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简单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星期五”。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他帮助船长打败了叛乱的`水手,并乘船回到了家乡。
没有一个人,像他一样在岛上与世隔绝地生活了二十八年。可以说,这简直是个奇迹!当他刚来到岛上时,他几乎一无所有,但他没有放弃希望,所有的东西都来自他的双手。正是这些因素,促使他在这种绝境中活了下来,这都是他流尽了汗水,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才得到的。由此可见,劳动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合上书,我顿时觉得自己受益匪浅。鲁滨孙不愿过那种平庸的生活,而是喜欢冒险,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用自己的意志与困难斗争,战胜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一个人要是不劳动,就会变得颓废。劳动可以培养独立能力和自理能力,还可以使人变得勤劳。我们也要像鲁滨孙那样,不怕困难,靠着双手去劳动,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在碰到失败时,要知难而上,不能退缩。如果你劳动了,你总会有进步,但是你不劳动,绝对是一无所有。在这之前,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不劳而获。当你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你总会有第二步,但不能急于求成。当你成功的时候,你会无比兴奋,为你的劳动所得而感到喜悦……
劳动是可贵的,它可以改变一切,可以发现一切,可以让你变得更有智慧。让我们一起去奋斗,去创造美好的明天吧!
鲁宾逊漂流记小学六年级读后感500字 篇2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触,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学会生存。
鲁滨逊独自在孤岛上,什么都没有。他就去破船里找吃的。然后还去打猎,把羊群养起来,还自己种小麦,给自己粮食吃。
他在岛上生存,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他可以在这个孤岛生存下来的原因,靠的是坚持。他靠着坚持,不怕劳累地去锯木头造房子,去打猎,种小麦,这是为什么?可以说,他之所以可以生存下去是因为他坚持不懈。鲁滨逊跟我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我遇到丁点的困难就退缩。有一次我下象棋,只是死了一只兵就认输。
鲁滨逊可以在这个荒岛生存下来,考得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生存的能力。那次爸妈不在家,三餐都要我自理。但是我又不会做饭,于是,我想,我不会做别人会做呀!于是我就到大饭店里吃了。但是,假如我不能去大饭店,有钱也买不到饭,那我该怎办么办?我又不会做饭,那就得饿死?现在的孩子必须学会做饭,学会生存技巧和本领。
一个人没有了生存能力就等于没有了自理能力,还不如说是没有生命!你想呀,一个人没有自理的能力,就等于不会做饭,那就肯定饿死。
我开始想,如果我也来到了这个岛上,该怎么办?是退缩,等死,还是像他那样,学会生存,永不放弃?我想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学会生存的本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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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生长在农田里的一棵普通的青菜,我有着碧绿的叶子,白色的青菜头深深的地扎在泥土里,下过雨后,我们显得更有精神。我们得到了农民的精心培养,浇水、施肥、杀虫、一样都不可少,有了他们的精心照料,我长得健康极了。成熟后的一天,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被人拔起来,运到一家快餐公司,工作人员把我们扒开,洗涤后切好,然后放到锅里炒,炒完了再加点佐料,最后用铲子把我铲到一个盒子里,又连盒子运到一个小学。
一个小朋友拿到了装有我的盒子,只吃了我一口,就皱起眉头,准备把我扔掉,我急得都冒汗了。忽然听到一个声音:“不吃就给我吧。”就这样,我被一个勺子“运”到另一个小朋友的盒子里,被他吃下了肚。真搞不懂,这个小朋友竟然不爱吃我,要知道,我们青菜的营养可丰富了!有粗纤维、维生素b1、b2、|铁、钾、钠等人体必需的物质、我体内的胡萝卜素、钙、铁能增强你的免疫能力我的维生素c,在你的体内会形成一种“透明质酸抑制物”;可以使癌细胞喪失活力;我们的胡萝卜素可以使皮肤亮洁,延缓衰老。
另外,我们青菜是维生素和矿物质最多的蔬菜之一,记住哦!说了这么多,我也在那个小朋友的肚子里旅行结束了。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我,不要浪费我。good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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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与痛苦,幸福与辛劳共同构成了我成长中一幅幅美丽而又生动的画卷。我已经告别了美好的童年,长大了。
记得2去年的夏天,我和朋友在一番欢快玩耍后,满身汗水,难受极了。
回家后,我经过一番清洗后,身上感到无比洒脱。一阵微风吹过我的身襟,使我清爽万分。可望着那堆积在桶里,臭气熏天的衣服,这下可使我烦恼了。“我不会洗衣服,怎么办呢?”我死皮赖脸地去求妈妈,望她能传我“神功”。妈妈寮在泡不住我的软硬兼施,只好倾囊相授。
只见妈妈卷好袖子,准备作战。“首先,倒水在衣服里,要浸过衣服,主要为了弄湿,方便洗衣粉溶入。”妈妈细心向我授道。我不屑的说:“这种小技俩,三岁小孩都会。”妈妈见我那得意样,警示道:“别得意,好戏还在后头呢!”她然后把衣服取出,洒上衣粉。“记住,取衣时一定要小心,不然自食其果。”“这还不容易!”我顺手一拉,把衣服取了出来,但却惹来了天降之祸——衣服带起的水花,把我淋得满身大斑点。这下我可尝到了苦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练得炉火纯青。接下来就是拿起涮子,搓除污迹。这下我可不敢轻“敌”了,慢慢的跟着妈妈做。可我毕竟没多少力气,在衣服堆起的皱痕阻拦了我的“前进”,更使不了力。妈妈见我无计可施,就给我亲自示范。只见她也没花多大的力气,熟练地搓着,没多久,衣服就洗好了。妈妈告诉我一个窍门:在搓时,一只手抓住衣服的一头,由抓的一头为起点,从那里向下搓,这样会好搓一点。按照妈妈教的方法,果其不然,我很快就攻克了那道“难题”。
接下来的两道关卡——给衣服漂洗和晾衣服,在我虚心学习下,很快学会了。望着衣服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干净,心里充满了自家感。
我觉得第一次洗衣服的感觉真不错,这个尝试的过程让我感到快乐,让我自豪,让我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