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初一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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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初一读后感800字 篇1
可能是受一位敬爱的老师的影响,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觉得鲁迅先生是个非常厉害的作家,很有权威,对近现代中国很有影响力。爱屋及乌,便找来了《朝花夕拾》那时还小,只粗略地读一读,不懂得“所以然”,只觉得那《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最有意思,里面什么“何首乌”“油蛉”……都新奇得很。
长大点儿了再读,就读出了不一样,也重新认识了鲁迅。
第一章《狗猫鼠》,我认识了敢言敢说,语言幽默的鲁迅先生,面对有人说他是仇猫的,打不了“落水狗”,他用“动物童话”以及儿时“饲养小隐鼠”等事件为自己“开解”。
第二章《阿长与山海经》以及第六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认识到了小鲁迅的童真,快乐和无忧无虑。听“长妈妈”讲“长毛”“美女蛇”这些古怪却有趣的故事,在百草园里撒欢,在三味书屋里捣蛋。为何说那时的鲁迅是童真,快乐和无忧无虑的呢?从“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后,那时就极严重地诘问,而且当面叫她‘阿长’。我想我又不真做小长毛,不去攻城,也不放炮,更不怕炮炸,我惧惮她什么呢?”可以看出鲁迅的孩子气,因为埋怨“阿长”谋害“我”的隐鼠而不礼貌地叫她“阿长”。也可以从小鲁迅在三味书屋中趁先生“读书入神”时偷偷用“荆川纸”蒙在小说上描绣像中看出来,调皮的小鲁迅“上课开小差”。这些就是他童真的地方。
《朝花夕拾》中最让我重新认识鲁迅的其实是《小引》。从前我对鲁迅的认识虽然有点刻板,但我一直认为他是厉害的,但《小引》呈现出来的却是无奈,落魄的他。“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在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这段文字体现出先生当时的处境是愈加艰难的,查找了资料发现此时先生正遭受政治的迫害,政府的通缉,在陌生的环境里心绪不宁,思想矛盾。一向坚忍的他也不得不逃避眼前的“芜杂”去折那过往朝夕的露花。这样的鲁迅我是从未认识的。
我读《朝花夕拾》,重新认识鲁迅。
朝花夕拾初一读后感800字 篇2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朝花甚是灿烂,少拾别有感慨——题记
披着温暖的阳光,合上书,转头一看,天边已金光灿烂,可我却久久沉浸于鲁迅的童年无法自拔。
那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有内涵,有意义。细细品味,我似乎跟随着鲁迅由小到大,度过一生,我看到了,看到了阿长对“我”朴实无华的爱,对“我”细心的关照,我看到了,看到“我”满怀希望去五猖会时,父亲强令“我背书”,“我”的心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看到了我儿时的乐园,还有那形形色色的动植物,看到了,枯燥的学习生活试图束缚“我”时,却并为禁锢“我”从今纯真活泼的心灵,而是偷偷地去玩耍,去观察……这一幕幕在我眼前如放电影般在我脑海浮现,这一瞬间,不知鲁迅是我亦或是我是鲁迅。眼前一道白光闪过,睁眼一看,鲁迅正穿着长袍迈着步子向我走来,瘦瘦的身体,黄里带着白皮肤,似乎如同大病初愈的病人一样脸色憔悴,但是精神很好,整个人精神焕发,眼睛炯炯有神,过去的斗争已把他折磨地身体大不如从前,可他的精神却越来越振奋伸出手去触碰,“呯”——的一声,一切都灰飞烟灭,一切都化为泡影,愿我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当我看到,因背书而浇灭作者的希望时,我的内心不禁感到惋惜与同情,从一个少年的角度看,我倍感愤怒,这难道不是对儿童本性的“扼杀”吗?当我看到,作者被学习生活束缚时,仍怀着光的心灵,这不正是对封建生活的批判吗?当我看到,阿长为“我”带回山海经时,作者的兴奋与激动,我的心也轻松下来,庆幸“我”有一个好保姆。
那些永远抹不去的记忆,一直停留在我心里。对封建社会现实的腐朽,虚伪和残酷,我无比憎恨,而鲁迅心里却总是满怀希望充满光明。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那些永远抹不去的记忆,是遥远的,也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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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朝花夕拾》人们便会想到鲁迅。那我先来介绍一下鲁迅。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其 代表作有《狂人日记》,《呐喊》,《彷徨》,论文集《坟》,杂文集《热风》,《华盖集》等,被后人称为民族魂。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 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 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看到那个人从书中走 出来就站在你面前一样,向你展示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 女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 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读过的文章中的“孔已己”很相 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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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边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追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那段往事,描写了几位“名医”所引用的药引均是稀奇古怪、一场罕见而又充满迷信色彩的东西,如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蔗,败鼓皮丸”等。这些“名医”实质是巫术医道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骗取钱财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醒地洞穿了医学医道的虚假、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很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xx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