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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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象和范围为各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加工等企业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及村、镇基础设施。
(3)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旅社、饭店、网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销售经营油漆、酒精、农药、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
三、内容和步骤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工人三级培训情况。
8、高危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10、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落实情况。
11、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12、全面推行“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
(二)排查治理步骤
1、宣传布置阶段(1月15日至1月25日)。以乡成立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办、经发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1)制定全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自查整改阶段(1月25日至2月28日)
各企业、单位对照隐患排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隐患登记制度、隐患治理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乡经发办。
(三)政府检查、监控阶段(2月28日至3月31日)
1、全面开展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反“三违”治“三超”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综合监管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以推动全乡各个企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2、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控措施。
3、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组织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加大对高危行业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生产动态,落实防爆、防静电、防雷等相应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隐患治理年”活动。
2、加强宣传,发。各单位、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宣传,在本单位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抑安全,人人都案值的浓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对发现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加强监控,严禁瞒报、漏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隐患排查
(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BR>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四、隐患治理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
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3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省、市畜牧业管理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的统一部署,从根本上提高牧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切实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畜牧局确定自x月xx日至x月xx日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发展”。全面检查,严格治理畜牧业生产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排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生鲜奶收购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畜禽屠宰场、兽医实验室、直属单位和各基层站。
(二)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排查涉及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电器设备及线路维护和安全运转,危化物及特种设备管理和监测维护规范,落实管理责任和配备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逐一进行彻底整改。
(1)畜禽养殖场。重点检查:建筑材料材质是否坚固,是否达到阻燃防火标准;用电设备设施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电路是否老化,设备使用有无专业人员,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沼气生产安全防护和技术力量是否达标,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引发燃气事故的安全隐患;动物养殖场内是否有必备的防火设备设施和人员自救设备等。养殖场内和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2)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特有工种(电路及电力设备、压力容器、危化物品及设备等操作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否符合要求;企业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求,是否有违规操作,带病运转的情况;企业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及防火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企业的车间仓库位置设置是否符合防火及安全生产要求;企业防火演练是否经常,是否有防火预案;人员逃生路线是否畅通;企业生活用明火是否有专人管理;企业是否建立安全制度和落实负责人。
(3)屠宰加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和操作是否落实专业人员,是否及时维护;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布线不合理、线路老化、设备陈旧、带病运行情况,是否有专业人员管理维护;车间、仓库位置设置是否符合防火及安全生产要求;建筑材料是否符合阻燃防火要求;是否配备防火设备,设备是否齐备有效;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是否经常开展,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危化物品的存储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通过安全评价和检测,是否配备监测仪器设备,是否落实监测人员。电力设备、高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检测。
(4)生鲜奶收购站。重点检查:奶站的用电设施和电路布设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化学用品存放、使用是否规范、安全,是否落实具体人员进行管理;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兽医实验室。重点检查:生物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生物安全手册》建立及落实情况;停电、停水、停气等影响检测故障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生物安全检查活动开展是否经常。实验室入口处明显位置是否张贴标有危害级别的生物危害标志,是否设置可明确辨认的紧急疏散指示标识。实验室走廊、楼梯、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配备并按规定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门禁、监控、照明、排风等系统是否保证正常有效运转。高温、高速、高压设备是否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大功率实验室设备用电是否使用专线,关键连接点是否安全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样本、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药品和化学试剂是否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是否落实专人专柜保存等安全管理制度。
(6)直属单位和各基层站。重点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安装防漏电设备,对xx小时运行的设备要落实值守人员。
2、畜产品安全方面
规模养殖场。检查:饲喂和诊疗过程中是否添加违禁添加物品和违禁药物;是否存在倒卖经营病死畜禽;是否进行对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种生产记录和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1)饲料兽药经营单位。检查:是否证照齐全,各种记录、台账是否齐全规范;是否违法经营假冒伪劣饲料、兽药、添加剂;是否违规经营违禁药品;是否对饲料、兽药进行抽样送检。
(2)“瘦肉精”专项检查。在规模养殖场饲养环节和屠宰场入场环节进行“瘦肉精”专项检查,在养殖场开展一次“瘦肉精”检检测,在屠宰场坚持每批次检查。
(3)畜禽屠宰企业。检查:检疫员是否在岗在位,入场查验、检疫出证、各种记录是否齐全规范;企业各种生产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对病死畜禽及检疫不合格肉品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齐全规范;是否有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有检验室,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记录是否齐全规范。
(4)生鲜奶收购站。检查:奶牛免疫情况和药物使用情况,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严格执行休药期;检查生产、销售、运输各项记录是否规范齐全;检查运输车辆证件和卫生消毒状况;检查奶站和容器的卫生消毒状况;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情况;对生鲜奶进行抽样送检。
(5)动物疫病防控和人畜共患病检测。继续开展对新入栏畜禽的“查漏补注”工作,保证免疫全覆盖,开展对奶牛布病、结核病的检测工作,开展对人感染布病的'流调和其所在养殖场的布病检测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净化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传染环境。
(6)加强畜禽及产品监管。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检疫工作,加强流通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饲喂、添加违禁物质,使用违禁药品,倒卖经营病死病害畜禽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私屠乱宰,黑窝点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排查范围和时间进度,召开畜牧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对畜牧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1.排查登记。采取实地排查,按排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逐项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档案,全面登记安全隐患具体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整改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登记表》。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随时报告。
2.分析评估。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安全隐患情况,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并确定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整改治理。坚持边查边改,整治打击相结合,将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登记的全过程。对畜产品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安全生产方面,对可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止安全事件发生;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是对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隐患所在单位进行整改,并明确隐患所在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二是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立即排除;隐患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方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无法整改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4.整改核查。对前期整改的单位再次进行复查,发现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继续进行整改,再整改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将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将安全隐患彻底排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要对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汇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并于x月xx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和省市畜牧局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和直属站(所)、基层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九台市畜牧业管理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按检查行业分别成立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1、加强领导。各检查组按照畜牧局的统一要求,组织人员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组长要亲自带队深入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2、落实责任。各检查组和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开展排查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排查整改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3、责任分工。
(1)养殖场排查整改。各乡镇基层站负责。
(2)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兽药饲料监督检验所负责。
(3)屠宰企业。动物检疫站负责。
(4)生鲜奶收购站。畜牧总站负责。
(5)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6)瘦肉精检测。畜牧总站牵头,各基层畜牧站负责。
(7)动物疫病防控和人畜共患病检测。疫控中心牵头,各基层畜牧站负责。
(8)畜产品安全监管和乡镇屠宰点。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
4、协调配合。排查整治工作,由畜牧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调度工作由兽医科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有序开展工作。
5、责任追究。逐级落实安全检查与监管责任。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监督不彻底,酿成安全事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xxx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安.大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xxx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 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
五.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刘xx
副组长:陈xx
成 员:孙xx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 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xxx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xxx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 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八.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