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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2025/02/1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清洁供暖实施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1

为扩大全市集中供暖覆盖范围,进一步减少供暖盲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供暖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当前老旧小区供暖现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东热西进”“西热东进”管网覆盖范围内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提升居民居住品质,让人民生活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以老旧小区、分散供暖小区等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分步有序,个别小区一事一议,完善老旧小区供暖配套设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

三、拟纳入集中供暖小区

“东热西进”“西热东进”主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换热站和支管网施工敷设条件,未实现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和区域供暖小区。

四、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20xx年,物价部门核定我市供暖配套费标准为66元/平方米,配套范围自首站起至热用户楼前入户阀门井。其中区内管网配套费为20元/平方米,换热站设备安装费用为10元/平方米(不含换热站土建),区外主管网配套费为36元/平方米。

(一)老旧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老旧供暖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按照6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居民只需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缴纳,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给专营公司。

1.已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站北新村、家电小区、站北楼、交通楼、民政楼、外贸楼6个小区,区内已敷设供暖管网,由于财政承担了区内管网建设费用,不再对供热公司进行补贴。

2.未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对区内未敷设供暖管网的.老旧小区,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

(二)已实施区域集中供暖小区配套费分摊标准

区域供暖小区并网配套费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由原开发单位(居民)承担26元/平方米,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

(三)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分摊标准

对于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暖配套费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五、具体实施步骤安排

1.调查摸底。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属地街道和供热企业对老旧小区、区域供暖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数量和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制定年度并网计划,优先安排业主反映强烈、并网条件成熟的小区先行并网。

2.供暖申报。各街道负责组织属地范围内具备并网条件的小区,征求群众意愿,筹措并网配套费用,进行供暖并网申报。为保证供暖效果,拟接暖的老旧小区用暖率须达到85%以上方可接暖。

3.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要督促和指导、协调有关路由规划等,各供热企业对计划并网的小区,及时跟进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要求进行并网施工,相关街道要根据供暖工程要求,协调好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1.成立并网接暖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并网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专班日常工作,保障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并网接暖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开展现场勘查,同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工程审批,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丛林热电厂加快推进供热机组改造、供热管网、换热站工程建设工作;有计划推进老旧小区节能保温改造,提高供暖效果;加强供热服务保障,指导供热公司提高运行效率。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供暖管网的路由批复,按照保民生、促稳定的原则,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属地街道负责辖区内并网小区配套费收取,组织符合条件小区进行并网申报;组织实施好并网小区楼内的公共立管施工,业主户内供热设施的安装;提供并网小区内换热站用房,确无用房的需提供换热站建设用地。供热企业负责做好工程推进,要主动靠前对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全和质量。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2

20xx年冬季,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学楼燃气锅炉取暖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取暖安全检查。

5、值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取暖锅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豫政〔20XX〕30号)、《河南省20XX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XX〕7号)、《关于印发驻马店20XX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驻环攻坚办〔20XX〕29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电代煤、气代煤建档立卡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发能源〔20XX〕119号)的要求,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全力减少散煤取暖污染,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在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供暖。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平稳有序完成“双替代”收尾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结合当地能源供应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选择适宜的取暖方式;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稳妥接续;坚持统筹规划、疏堵结合,将“双替代”与散煤治理和“禁煤区”划定有机结合;坚持精准推进、应替尽替,查漏补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双替代”供暖工作,实现我县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总体目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15日前,全县完成“双替代”供暖2.4万户,其中,“电代煤”供暖2.4万户。具体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抓紧编制年度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次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围绕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的总体目标,编制本乡镇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善支持政策,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细化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本方案下发5天内,各乡镇要完成年度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县发改委备案。(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二)精准开展“确村确户”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摸清底数,按照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供电企业,在近年来已实施电网改造、供电能力有保障的村庄整村推进优先实施“煤改电”,将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计划实施“双替代”供暖的用户(含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全部“确村确户”,明确到具体村庄(社区)和居民户,一个社会福利场所视为一个村庄(社区),其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视为1户,并结合当地供电、供气的保障能力,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合理确定电和天然气供暖的.方式,以确保替代效果。“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纳入我省“双替代”供暖大数据平台管理,本工作方案下发15天内,各地要完成“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工作,将台账上报县发改委,并抄送当地供电等企业,督促其尽快开展配套项目建设。(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三)科学合理推进“双替代”供暖。根据本地的能源供应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双替代”工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等地区,重点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小型集中供暖项目;在其他农村地区,结合群众取暖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大力发展空气源热风机、电空调、电暖桌、电子调温取暖器等分散式供暖。社会福利场所根据当地能源供应情况和福利政策资金安排情况,采用经济适用的供暖方式。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组织当地供电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及电能替代产业联盟成员单位等社会企业共同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四)组织开展“双替代”供暖“回头看”。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已经完成的“双替代”用户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设备是否安装到位、财政补贴是否落实、电力热力是否能够保障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整立改;已完成散煤取暖“清零”的地方,要对辖区内取暖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排查,确保工作落实、措施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五)持续做好“禁煤区”划定和散煤治理。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对计划实施“双替代”改造的乡镇、村,全部划定为“禁煤区”,完成“双替代”供暖改造后,实现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对已经实现散煤取暖“清零”、暂未划为“禁煤区”的地区,要全部划为“禁煤区”。同时,持续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强煤炭产销用环节监管力度,严禁在“禁煤区”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进一步巩固“双替代”成果。(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科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双替代”供暖质量安全工作,指导规范各乡镇按照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推进“双替代”供暖。各乡镇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户,限时整改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发改委分配的各乡镇任务量,将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切块及时下达给各乡镇。县乡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双替代”供暖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要进行兜底,确保居民取暖装得起、用得起。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踪问效,加大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审计局等参与)

(二)严格执行价格支持政策。全县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双替代”用户均可享受相关电价、气价支持政策。各乡镇要组织电网、燃气企业,于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用电、用气取暖用户信息全部录入大数据平台。电网、燃气企业根据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严格落实采暖季独立采暖气价、阶梯电价、居民峰谷电价、电能替代“打包交易”等政策。各乡镇政府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发改委,同时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收费信息管理,将优惠详情告知用户,保障政策执行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供电公司、燃气企业等参与)

(三)规范工作推进程序。各乡镇政府要尽早确定工作推进方式,对20XX年实施“双替代”供暖改造、自行购买符合产品目录要求取暖设备的用户,居民凭购买凭证申请补贴,各乡镇要尽快进行复核,及时发放财政补贴。各乡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利用好大数据平台,干完一户录入一户,发改委统一按照大数据平台相关数据对“双替代”工作进行调度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四)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县供电公司要结合各乡镇“电代煤”确村确户情况,核实工程量,制定“电代煤”电网改造方案和项目台账,报县政府备案,并筹措建设资金,于11月15日前完成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确保“电代煤”用户用电,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开辟电能替代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加强配电设施隐患排查和运维管控,对“电代煤”区域配电设施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加强用户用电异常情况监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保障“电代煤”供暖用户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供电公司牵头,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统筹协调“双替代”供暖工作,采取调度通报、联合检查、奖惩问责等方式大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双替代”供暖的主体责任,将本地区“双替代”目标任务纳入与乡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健全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发改委负责“双替代”供暖工作综合协调、方案制定、电力及天然气供应保障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省级奖补资金,督促乡镇落实财政资金并加强监管使用等。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禁煤区”划定,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沟通汇报并争取支持等。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双替代”供暖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审计局负责“双替代”政策跟踪和资金绩效审计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散煤产销用环节监管治理等。县供电公司负责电供暖工程质量安全、“煤改电”用户配套电网建设及电力运行维护等。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日常调度。对“双替代”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各乡镇要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单位和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四向县发改委报送本周工作推进情况。县发改委动态掌握各乡镇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报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并定期通报给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

(四)加强指导服务。县发改委组织现场服务组,加强对各乡镇“双替代”供暖工作的现场指导服务,各现场服务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指导服务;将“双替代”供暖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检查范围,对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并根据情况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进度严重滞后的,依法依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对工作措施得当、推进有力、替代效果显著的先进乡镇和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表彰。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双替代”供暖重要意义、政策等,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县发改委组织供电、供气、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气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用气常识。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禁煤区”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对禁煤工作的配合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正面和典型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双替代”供暖工作顺利开展。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依据《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同心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和群众传统取暖习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式,扎实推进我县20xx--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着力打造节能减排、清洁高效、长效长治的清洁取暖示范城市。

二、目标任务

累计投入资金1882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1829万元,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县财政配套、居民自筹7000万元),分三年(20xx年—20xx年)完成2.8万户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县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村镇公共建筑热源改造项目、建筑效能提升项目。

三、实施项目

(一)县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推动县城集中取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既有锅炉改扩建,实施新区、老城集中供热和县城第四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3个项目。如因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县住建局可根据实际申请调整项目。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新区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0xx年完成县集中供热和第四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1215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

(二)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通过实施“地热+”取暖,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工程(“空气能+”取暖技术、“太阳能+”取暖技术、电蓄热取暖技术、生物质取暖技术、燃气炉供暖技术)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对全县农村和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传统取暖区域进行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3000户,20xx年完成15000户,20xx年完成10000户,共计28000户。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98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40万元,农户自筹1960万元。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平均3500元/户,县财政按照平均1800元/户的标准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居民按照700元/户的标准自筹,共计6000元,采暖面积60—80平方米。

(三)村镇公共建筑热源改造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村镇公共建筑,采用煤改光热、热泵技术等热源改造,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528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村镇自筹。

(四)建筑效能提升项目。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实施老旧小区供暖管网改造项目,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实施换热站改造项目,面积达到6.6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

资金来源:老旧小区供暖管网改造中央补助172万元,换热站改造中央补助114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

四、实施步骤

(一)深入调查,摸清群众意愿。县住建局联合各责任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及相关企业人员走访居民,掌握群众意愿,要向居民说明改造目的.、改造意义、相关补贴等政策,通过居民的意愿选择适合于自身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和认可的采暖方式和技术,摸清底数,然后进行汇总分析。

(二)充分准备,做好项目招标。通过走访和摸底,按照不同清洁取暖模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或者比选的方式,每个乡镇引入1-3家信誉高、技术方案好、价格优的企业入围实施改造项目,选择一批低能耗、高效率、无污染的设备设施,确保改造品质。

(三)精细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县住建局要明确改造户数及改造方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其中,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

(四)强化验收,确保项目成效。要建立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台账,加强管理。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供暖效果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同心县冬季取暖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建设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和督导项目建设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春燕市政协副主席、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玉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董占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督查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新增气量资源协调保障和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村镇学校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拨付中央专项资金,牵头制定清洁取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负责对空气质量进行重点监测、强化考核,监督完成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

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制定项目方案与管理办法等,做好能源保障和各类项目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开展农村清洁取暖配套项目实施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各乡镇配套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开展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督促各相关企业做好清洁取暖供给保障及企业办公场所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开展村民委员会等民办机构办公场所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清洁取暖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国网吴忠供电公司同心分公司负责协调峰谷电价和电力增容、供电保障等工作。

各乡镇(开发区)是行政区域内清洁取暖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清洁取暖项目的摸底申报、组织实施、项目验收、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各责任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围绕方案要求定期反馈项目进度和结果,抓好具体落实;各乡镇要将所负责区域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报送至县住建局,以便统筹计划,分期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宣传清洁取暖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出农户的清洁取暖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切实形成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三)做好试点示范。要动员企业打造清洁取暖项目试点,让老百姓实地参观了解、切身体会,选择真正适合我县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经济承受能力、质优价廉的产品设备。按照先试点县城及周边,后拓展镇区及中心村,再辐射边缘农村的顺序,逐步推进,分年实施。

(四)严格督查考核。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进行督导,对未能按期完成进度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县纪委监委对于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切实督促农村居民管理好、使用好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杜绝改而不用、废弃损毁、恶意套取专项资金等现象发生。各乡镇积极开展“回头看”,切实收集、反馈群众使用存在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5

一、工程概况:

阳城县集中供热工程是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2×135MW 发电厂为主热源,该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9914.25万元,规划供热面积为629.6万m2。现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网一网、二网、部分小区入户及换热站即将完工,为保证热力网管道安装工程安装质量,确保管网交付用户前缺陷全部消除,管网系统状态良好、运行状况符合设计要求,特制定本管道试运行技术方案。

二、准备与调试:

1、试运行应在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热源已具备供热条件,各管道系统及附件强度严密试验、冲洗、保温部位等均合格,设备功能参数符合要求后进行。

2、供热管线工程宜与换热站工程联合进行试运行。各参试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确保各系统调试工作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3、试运行期间各标段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其施工路段沿线的巡检工作,安排检查人员24小时倒班、值岗。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在统一安排下进行维护处理,处理问题时应设专人看护。

4、在试运行期间管道法兰、阀门、补偿器及仪表等处的螺栓应进行热拧紧。热拧紧时的运行压力应为0.3 MPa 以下,温度宜达到设计温度,螺栓应对称,均匀适度紧固。在热拧紧部位应采取保护操作人员安全的可靠措施。

5、试运行前检查所有支架连接点是否有松动现象,固定管

架是否牢固,各管道系统的阀门、温控阀等附件是否控制灵活可靠, 核查各系统用电总量(电流、电压、功率等) 是否与设计系统参数匹配。

6、试运行期间各承建单位应备全足够备品、备件,抢救维修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一旦出现问题,应全力以赴进行抢修。

7、试运行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的参数下进行,试运行的'时间应为连续运行72h 。试运行应缓慢地升温,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0℃/h。在低温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应做重点检查。在低温试运行正常以后,再缓慢升温到试运行参数下运行。

8、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 属于不影响试运行安全的, 可待试运行结束后处理. 属于必须当即解决的, 应停止试运行, 进行处理。

9、试运行中各种记录齐全、准确、完善、真实无未了事项。

三、管网试运行

1、首先联系好热源,制定供暖人员分工,检查供暖系统中的泄水阀门,是否关闭,干、立、支管的阀门是否打开。

2、对于热水采暖系统,通热时先打开热电厂热力间供、回水管总阀门,再本着先近后远的原则,依次开启各干管、立管和支管的阀门使之形成循环回路。注水过程中,应反复开启管网系统最高点和局部高点的排气阀门 , 直到管网系统中空气排净为止。

3、向管网系统内注水时,开始先打开管网系统最高点的排气阀。安排专人看管。慢慢打开系统回水干管的阀门。待最高点的排气阀见水后即关闭排气阀。再开总进口的供水管阀门,高点排气阀要反复开启几次,使系统中的空气排净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