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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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1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刻吸取我市“5·16”意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强我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镇路长办决定从5月底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实施交通安全监管、源头风险管控、专项打击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四大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镇、村(社区)综合监管机制,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排查一批高风险隐患、整治一批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全年“三个下降、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
二、组织领导
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镇路长办统筹,日常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镇路长办成立桂头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称“镇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设在镇路长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专项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人”的方面。
1.农忙、采摘等用工季节出行人群、驾驶员;
2.建设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出行人群、驾驶员;
3.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两客一危”重点车辆驾驶人;
4.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货车驾驶人;
5.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校车驾驶人;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吸毒人员驾驶人。
(二)“车”的方面。
1.农村“两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嫌疑车辆,特别是农村集体务工出行三轮车、面包车等6至9座小型客车;
2.建设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出行三轮车、面包车等6至9座小型客车;
3.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两客一危”重点车辆;
4.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行为多发学生接送车辆;
5.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货运车辆;
6.涉嫌拼包车非法营运的6至9座面包车;
7.5座、7座及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运客车、非营运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
8.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三)“路”的方面。
1.全镇电站、水库坝顶道路和河湖堤岸、桥梁;
2.国省道、县道事故多发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
3.国省道积水路段、施工路段等;
4.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
5.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
6.急弯陡坡、长下坡和临水临崖路段;
7.等级公路沿线村道出入口;
8.校园周边道路;
9.重点水域及临涯作业区。其中市道安办督办的路口中,涉及我镇的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四)“企”的方面。
1.农村重点用工单位和场所;
2.电站、水库业主企业;
3.建筑工地、大型生产企业等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和场所;
4.“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
5.校车企业或自有校车的学校;
6.道路客货运场站;
7.货运源头装载单位;
8.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门店。
(五)“行为”的方面。
1.无牌无证驾驶行为;
2.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3.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4.重点车辆未依法安装GPS等系统逃避监管行为。
四、主要任务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监管攻坚行动
1.强化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全镇围绕“人、车、路、企、行为”五个方面,落实本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按照“一类一策、一项一策”的原则,精准、全面、及时、彻底整治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镇路长办要提请镇人民政府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风险、困难,加强督导检查。
2.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按照“每月会商调度、每月统计通报、每月检查暗访”的要求统筹推进,各职能单位按照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镇水利所加强电站、水库坝顶道路管理;镇路长办加强运输企业管理;镇中小学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镇工程办加强城市工程运输企业管理;镇农业农村办加强农机车辆安全管理;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执法整治工作等。
3.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镇“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校车企业或自有校车的学校,道路客货运场站,电站水库业主单位以及寺庙、景区管理单位,农村集中用工单位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内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管理。
(二)开展源头风险管控攻坚行动
1.加强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摸排分析本地农业季节性用工的规律特点,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及措施;要针对近年交通安全事故情况,围绕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形势综合分析研判,找准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方面的短板不足,细化专项治理措施,逐一详细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推进。
2.加强驾驶人风险隐患治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走访掌握务农务工人员通勤出行情况,并形成集中用工人员场所、通勤出行方式等台账,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车辆和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立即督促用工单位进行整改。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学校等部门强化重点行业驾驶人管理,持续清理A、B证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做好大型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常态化培训,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安全教育,杜绝出现“黑校车”、涉校驾驶人资质不全等风险隐患。
3.持续加强客货运企业监督管理。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牵头落实重点企业及车辆事故、违法抄告措施,镇路长办督促问题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镇工程办、路长办等部门要联合制定城县散装物料车管理工作规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加强“两点一线”(即源头点、倾倒点、行驶路线)管理。
4.全面排查危险路段交通安全隐患。镇工程办、路长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要结合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攻坚项目,深入排查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护水平。镇路长办、水利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河堤、大坝、公园、景区、寺庙等内部自建路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一律禁止通行;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集中报告镇人民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增设必要的警示、防护、隔离、禁止通行设施。
(三)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攻坚行动
1.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府每月“逢十”组织镇路长办、综合执法大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辖区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每次行动全镇出动人数100人以上、交通劝导员劝导违法数均达到200起以上,月底要“百分之百”完成上级下达的`查处任务。
2.综合治理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问题。镇政府组织村委、劝导站等力量,深入辖区社区、农村以及物流配送、快递、外卖企业开展入户调查,摸清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底数,建立源头管理台账,点对点提醒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法律责任,告知注册登记、领取驾驶证的方式渠道。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杜绝无证无牌和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3.常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镇路长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企业的监督指导力度,在全镇所有加油站、维修企业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告示,拒绝为无牌摩托车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切实做到无牌车辆“断油断修”。
4.严管国省道路交通秩序。全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国省道设立执勤点,依托交警执法点、治超站、农村劝导站等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农用车辆、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醉驾、摩托车重点违法以及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以及货车超载、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
5.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统一行动日期间,围绕农村公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行动,镇政府要牵头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农村派出所、辖区交警中队等力量全面参与到整治行动中,行动日镇交警中队根据上级任务指标完成任务。全镇劝导站劝导员要全部上岗上勤,重点加强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每个劝导员劝导不少于50起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攻坚行动
1.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在辖区内公路沿线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将近期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大力宣传农村乡道安全行车、出行常识。结合农村地区、国省道宣传阵地建设要求,开展无摩托车事故的平安村居创建活动,打造一批“零摩托车事故平安村居”。
2.构筑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推进辖区所有行政村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一宣传栏一标语”农村地区阵地宣传,各镇至少打造一个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各镇每月应完成本辖区行政村“一宣传栏一标语”建设总量的10%,20xx年底前,85%以上的行政村要推行“一宣传栏一标语”,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所有村庄要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开展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镇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深刻吸取“5·16”意外事件教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居)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实际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确保全县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镇路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应急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逐项做好工作推进,确保抓出工作成效。
(三)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我镇要与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综合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事故信息要按规定如实录入系统,严禁弄虚作假。我镇要确定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县专项办;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整治工作清单;期间每周向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报送工作进度。于11月28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四)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新设立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依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围绕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和严格客运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和日常监管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信誉体系建设。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
(六)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管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等内容,加强相关职业院校学生的.大客车驾驶技能训练与实践,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严格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机构规划论证、许可听证制度,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广规范化教学。
(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以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企业解除聘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应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一)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实施,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座椅全部配置安全带,鼓励其他客运车辆座椅配置安全带。
(十二)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资质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和通行秩序管理。
(十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擅自变更设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强化工程竣(交)工验收。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应有当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对危桥、高危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应同期设计、建设超限检测站,当地政府可在乡级、村级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校车途经路线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
(十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统筹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十九)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加大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十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八、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十四)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师资、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十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至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七)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热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故结案后,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xx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面、严格、细致、深入、快速”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原则,以监管关键环节、各类隐患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强化责任意识、问题导向和整改实效,确保我县教育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筹部署、协调督促。由局长胡佐军同志任组长,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利用专题讲座、暑期通讯日志和电视专题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以道路交通、防溺水和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邀请专业部门组织学生进行消防、交通、传染病等方面应急演练,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应急和自救能力。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定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由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对教室、食堂、水塔、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锅炉房、停车棚、水电气线路、电器开关插座、电扇、电视机及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等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不漏过”,即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环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置好警示标志后,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该停用的一定要停用。各单位要填写好《20xx暑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于7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法制股。局分管领导分头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抽查,各股室对主管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抽查,并督促整改;抽查与整改工作情况,7月30日前报法制股。
(三)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克服一切困难,利用暑期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领导小组将在假期和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进校暗访督查,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强化交通安全监管。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程,每班每学期至少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3、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防止学生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组织学生旅游、出行。
4、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1)切实做好“五个一”,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预防性“大排查”,切实做到“五个一”,即:对所有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校车安全管理及存在的问题向所有幼儿园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征求一次意见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有校车行经的路线进行一次实地勘察,将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和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解决一批校车安全管理的难点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道路条件差、事故风险高、不具备校车安全防护设施路段,要调整校车运行线路;对道路线型不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完善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提出改造建议并推动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改造到位的,要竖牌警示,并加强重点巡逻管控,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2)把牢“两道”关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管控”。一是把牢进出校园和上路关。严格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校车出车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车辆要出园时,幼儿园必须做到“四检查一提醒”,即:检查轮胎、油路、电路、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位、部件,确保运行正常;检查灭火器、逃生窗、救生锤等设施,确保齐全有效;检查校车驾驶人出车前的状况,确保其休息充足、精神状态良好;检查随车照管员是否带好接送学生(幼儿)的应急药品箱等物品;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驾驶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应急逃生通道畅通等。二是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校车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随车照管人员职责、校车驾驶人职责,认真填写《学生(幼儿)上下车情况记录表》,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坚决杜绝因交接环节中的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3)抓好“三个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一是校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县校车办要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确定应当列入重点监管的对象,明确校车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见面、教育管理措施,严格督促驾驶人违法记分“清零”行动,对记满12分和违法记录30次以上未处理的驾驶人,7月底前要100%受到教育处理。二是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等关键人员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省校车办《关于转发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湘校车办通[20xx]1号),观看《校车安全事故案例视频》,进一步强化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幼儿园园长的法律法规意识、责任使命意识、力保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校车驾驶人守法按章驾驶、文明安全驾驶素养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三是联合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要主动与辖区内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协商,组成联合整治组,针对7时-9时、15时-18时等重点时段,在不同地段进行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行为。
四、实施步骤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结合正在进行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三大”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3日)
县教育局于7月4日召开“三大”行动动员会,对全县教育系统“三大”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学校要根据“三大”行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3日至9月25日)
1、各学校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及周边地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结合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特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系列宣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或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课外教育教学阵地,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活动及专题讲座。要发挥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电子屏幕、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机短信、校讯通、知识讲座、张挂标语口号、分发安全倡议书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暴恐、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要利用班队活动等时机,组织开展专题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切身感受,强化意识,提高认识,熟练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2、各学校集中开展“三大”行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学校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县教育局对各类整改不到位的隐患执行刚性处罚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教育系统无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学校分别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班子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情况通报,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具体,行动上快速有力。
各学校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学校法人、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实施严肃的责任追究,学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事故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4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地区发生多起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各类交通隐患大排查,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
1.全力抓好重点车辆和人员风险防控。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乘坐人)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排查农村居民日常外出务工人数、务工企业、外出务工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深入排查各村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重点是农村面包车),以及三轮车、四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及是否存在非法载人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发挥情况,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形式等。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对企业所有或租赁的重点车辆数量、经常外出的用工人员数量、用工人员出行交通方式、用工人员主要来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
2.深入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改。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重点对近年来农村地区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路侧险要路段、急弯陡坡、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段、“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进行细致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
3.强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近期农村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即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抽调警力下乡进村,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坚决防范“两违”车辆和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出村上路。进一步优化交警勤务模式,弥补凌晨、午间、傍晚、夜间查处空挡,严查严管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违法超员行为,以及酒驾、超速、无证驾驶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对近3年内有严重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列出清单,全部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群发一次短信,开展针对性警示和精准拦截查缉,做到预警就查、露头就打、上路就管。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纠整治货车“三超一疲劳”、运输矿石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严管重罚“百吨王”。
(二)交通运输部门
1.严格整治道路运输和客运安全隐患。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及停车管理。加强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县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河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
2.强化公路路网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在役桥梁隧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缺少标识标线、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病害,严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渔船检验工作,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
(三)农业农村部门
持续开展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伪造变造号牌证书、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
(四)应急部门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县级以上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组织指导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定期以县安委办名义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应急广播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安全提示最大限度覆盖人民群众。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进入采收种旺季,农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开展严禁乘坐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及超员车辆的针对性安全提示。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把宣传教育、警示提醒送到田间地头、农民群众身边。
(三)严格隐患治理和监管执法。各乡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不能确保安全的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要严格监管执法,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追究情形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要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