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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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的文章 篇1
快乐之于世俗是无处不在,随处看到一张笑脸,听到几声“哼哼”便构成了快乐。可是这样的快乐只是瞬间所引起的短暂的欢愉,深层的快乐是丰满而略带倾诉的,它是心灵的温存情不自禁地表露。甚至你不知为何而乐,但是你真的乐了,哪怕你的脸上还露出了悲伤,或者干脆你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我所读的《朱自清散文》便是这样的一种深层的快乐。朱自清本人的感情基调是深沉的,有一种浅灰色的气质。这也正应和了他所作文章的特点——沉静、优美、淳厚。如同一杯消溶的咖啡在乳白的杯盘里打旋的曼妙与柔美。而他的快乐正是溶解在这独特的品味深处的一丝清甜。
《朱自清散文》的快乐是《匆匆》而来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他疑惑地,略带焦虑地问着,然而“洗手的时候,日子从盆子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疑惑的双眼前过去。”这样的无奈与悲伤在朱自清的太息中越发清晰了。可是,这一切的发生是必然的。他开始注意到迁徙的燕子,开始等待再青的杨柳,他将自己投入到每一个迎面而来的日子中去。这样,他也觉得快乐。是从忧愁中萌发的快乐,再用快乐去解读忧愁。这是他的选择。
带着这样的心态,他又神迷心醉于《歌声》中了。他喜欢轻轻地、静静地融入那三曲清歌里。那是何等的舒坦与快乐。因为他追求快乐,他便置身于一个暮春的早晨,领略着霏霏的细雨,赏玩着做着清梦的群花,任凭东风吹来一缕缕的花香和大自然的滋味。不过这只是歌中所有的,却被他那平静如水的细腻心灵所捕捉,分解成了点点温存,收藏到快乐的宝盒里。别人不一定拥有的,但是他拥有这样一种寻觅快乐的眼光。
或者,他更喜欢在失落与惆怅的极致中提炼快乐。《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中,朱自清与平伯雇了一只“七板子”船。在游河的过程中,他们经过了灯月交辉、笙歌彻夜的迷醉场景,又来到了荒江野渡、淡月疏林的秦淮河的另一头。而心情则是由沉醉转入窘迫再变为懊悔与惆怅。这是怎样整合在一起的情感呢?作者似乎陷入了幻灭的情思中。然而细细回味作者心情波澜变化的过程,实际上正是作者喜欢并陶醉于此的。还有如《荷塘月色》中作者寄予的那种情感,和他赏玩景物的角度,无不体现出朱自清对深层快乐的追求。
《朱自清散文》的快乐之不同在于他对快乐的另一种认知。他以不乐而乐,以独处而乐,是对快乐真谛的深入的剖析,也是对忧愁世事的积极的看待。正因为他追求这种深藏在心底的微妙的快乐,才会有那样包容万物、吸纳万物、寄情于万物的博大、超然的胸怀。
其实,真正珍贵的快乐往往藏在那些忧愁与哀怨的情感深处,等待着那些乐观、充实而又细腻的'心灵去发现。
笔记的文章 篇2
张晓风,1941年生,江苏铜山人,生于浙江金华,1949年抵台北,毕业于东吴大学中文系。现在台湾著名女作家,也是是台湾十大散文家之一。代表作:《红地毯的那一端》,《从你那美丽的流域》,《玉想》,《秋千上的女子》等。有人评价她的散文说:“笔如太阳之热,霜雪之贞,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璎珞敲冰。”
一直,就喜欢那些可以把古典信手拈来的作家。在他们的笔下,古典不在是在泛黄的纸堆里淹没,而是活灵活现地走了出来。如果是女作家,我认为她一定是着一席古衫,身上泛着宋词的馨香,款款而来。张晓风应该就是那样的一位。也许因为她的知识,也许是她有着一份敏感的心灵,把古典的花朵一一摘来,成文中花小小的一瓣馨香。在《秋千上的女子》里,她引用了古诗里好多带“秋千”的诗句:“秋千外,绿水桥平”,“那堪更被明月,隔墙送过秋千影”,“想得那人垂手立,娇羞不敢上秋千”……
还有,她的文字,还会用古代耳熟能详的事迹阐发现实生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就因为走了那一步,文章就可以更容易打动读者。《不朽的失眠》中,她写的是张继落榜的事。作者根据自己独有的体会,把当时张继在小舟上未知前路的心情写得活灵活现,当时的月亮,,渔火,钟声一一从古书中复活,《枫桥夜泊》的诗句也铿锵响起。如果那时一个高考落榜生看到了这样的文字,他的'斗志也许就会昂扬,会更好地去面对人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卓文君和她的一枚铜钱》,她把那首《白头吟》,吟出了另一番味道。两个的爱情,在人生即将迟暮的时候,又会是怎样?像这样的文章,就触动的时间的弦,把一场爱情写得更加富有生活意味。每个人的爱恨情愁,在生命的最后,剩下也许只是记忆而已,其它的一切早已淡去。
她的语言,是成熟的。她拥有的不仅是自己的风格,还有就是大胆奇特而又贴近的想象。她在《常常,我会想起那座山》,中,把纷至沓来的群山比作花瓣,水上的自己比作花蕊;在《也是水媚》,因为报纸分好的类,看起来像一垛垛的砌砖,她仿佛就成了俯首着古墙而望的人,看到了高棉,看到了越南,看到了孟加拉,也看到了自己的故乡。如果一个作家连比喻也独具特色,那样的作家就真的成“家”了。我们在学一些作家文字的时候,不仅仅要看她们怎么写,还要看是他为什么会写这样的事情,又通过怎样的思绪转化,写出了独具特色的文字。
余光中说:“张晓风不愧是第三代散文家里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这支笔,能写景也能叙事,能咏物也能传人,扬之有豪气,抑之有秀气,而即使在柔婉的时候,也带有一点刚劲。”张晓风,也只是尘世间一女子。只是,她通过自己独到的笔墨,拥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文字天地。闭上眼睛静听,那里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笔记的文章 篇3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何况这个日子是个飞毛腿。朱自清为什么感叹呢?爸爸和他差不多的年纪,我看爸爸写的文字说道:人年轻时,好象心在船上,两边是迷雾,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做很多事,但却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成熟了后,知道自己的职责,但又有了很多牵挂,不禁为自己的未来叹息、担心,所以才会“头涔涔而泪潸潸”。现在心在云端,可以认清一切,但做不了事了。看到这儿,我的牙齿也不由自主地发出咯咯的磨牙声,额头上也是湿湿的。
大冬天了,我怎么会这样?我问自己?只是因为日子过得更快,难道不比呆在冬天好多了吗?!冬天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但只是隐了身,不是说“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吗,冬天也会蹦回来的,但日子是从不会隐身的,你看不见他时,他就早已消失,永不再回。
朱先生的八千多日子只是针尖的一滴水,而我现在经历的冬天只怕是一粒水分子,在浩瀚的宇宙中,什么不在匆匆着呢?也许我在沉思这会,针尖上的水又不知道滴了多少滴?也许不知道在多少滴后,《匆匆》这部绝作也化作了一团蒸汽.....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是呀,又有什么可以挽留这一切呢?
笔记的文章 篇4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了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了,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了,《尚书·远逸》中就记载了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价格太贵了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了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读后感《《梁实秋散文集》读后感》。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习批评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了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我素有摘抄的习惯,常把一些觉得甚好的描写、叙述记于抄本中,可读梁先生的散文,觉得字字如珠玑,无一处经不起推敲,让我无从下手。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良师,受益终生。
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了梁实秋,当时接触的是他的小语箴言。遗憾的是没有看过他的文集。
嗨,大嘴,你有多大啊,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上小学了,不过那时我都上中专了。
巧是不巧?寻思着"书非借不能读也。"突发奇想,想从此后沉下心来慢慢地读些向往已久的大家之书,好好膜拜膜拜呢。昨天始借得一本书,也是散文,丰子恺的,计划囫囵吞枣一天一篇,简单作些笔记,摘抄摘抄,最好再有大家伙儿跟跟帖,一起谈论谈论读后的感受,级别呢,就和我这零起点的差不离儿。
建议想法很好。一个残疾人能够跨世纪,需要历经多少坎坷多少辛酸啊,往事不堪回首都坚强的活过来了。
笔记的文章 篇5
近日读到汪曾祺先生的一篇写景散文《昆明的雨》,大概是感兴趣于他所描写的也是我正身处其中的城市吧,所以就多读了几遍。
文章以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的画开篇,视角新颖,不落俗套,以素朴的寥寥数笔便清晰地勾画出了昆明雨季的形象:明亮、丰满、浓绿,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使人气闷。接着作者写昆明雨季中的菌子、杨梅、缅桂花,其中写到“最多,也最便宜的牛肝菌”,提到“格调比牛肝菌高”的青头菌,介绍到“菌中之王”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和“中看不中吃”鸡油菌。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一点都不酸!昆明的缅桂是大树!作者不直接写雨,看似与雨无关,实是与此作衬托,将昆明的雨季立体、现实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我也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在发现昆明雨季特点时满心的惊奇、欣喜与自豪。篇末作者引用典故,直抒胸臆,深化了意境。“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一整篇看下来,自己只感到赏心悦目,但也有些感慨。即使一些老昆明人的生活习俗,如“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但例如莲花池、“香得像兰花”的缅桂花等自然景观还是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如果你愿意让你的节奏慢下来,如果你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你会发现身边的现实世界很美,而不是经过别人的提醒,哪怕是名家的提醒,自己就是自己的精神导师!不要让自己忙碌的脚步,遮住了双眼,更不要荒芜了自己的内心!
笔记的文章 篇6
我们都在父母的爱中长大。父母的爱,是慈祥的笑容,是亲切的话语;是热情的鼓励,是严格的要求。
我读了《慈母情深》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了父母之爱的深沉与宽广,更加感受到了这位母亲的伟大,为了自我的儿子有出息,她不管多辛苦都无怨无悔,甚至愿意把自我的心都掏出来。想想其实,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
《慈母情深》真篇文章讲了一位母亲在困难的生活之下,一天赚27元,又要共两个孩子吃饭,读书,吃饱穿暖都有问题可是这位母亲还是毫不犹豫的掏出钱给我买书,当我用这些钱给妈妈买了水果罐头,母亲数落了“我”可是还给作者凑足了买书在这件日常生活的小事中表现出深沉的母爱。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想起了这么一对母子。虽然说不上有课文中的母子穷,可是在我们那他也算是最穷的了,可是哪位母亲在这么困难的生活下还是想尽办法给儿子读上小学,给儿子一个读书的好环境
这些母亲不仅仅供他们吃,供他们穿,供他们上学,还要供他们看书。这一次,我真正体会到了母亲的伟大。
笔记的文章 篇7
朱自清的文笔总是婉转、清新,特别是《匆匆》引人深思。回想过去的十余年的历程,我留下了什么做了什么时光何曾慢下来呢只是逃去如飞罢。时光有情又无情,对待我这样我所作为的'学生,更是去得飞快……
在这逃去如飞的日子里,我又能怎样,时光象是河流一样一去不返,“针尖上的一滴水”,多么恰当,作者也一样对时光流逝万般无奈,正如作者所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回去罢”读了《匆匆》,也要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回想每一天,都是否珍惜时光——早上起床卷窗帘时,日子从射入的阳光中闪去;放学时迈着沉重的脚步时,日子从渐晚的天色中溜去;回到家无聊时,日子却从房间里逃出;晚上在床上沉思,日子又飞向夜空;等我在睡梦中逍遥时,这算又溜走了一日;等我在感叹时光去得飞快时,日子又从日历的圈画中跃过了……四千日子就是这样在时光的夜幕划过,无影无踪,转瞬即逝。
所幸只过了四千多日子,只要领悟了时间的宝贵,还可以挽回,朱自清在那么艰苦的时代还有这么大的成就,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奋发努力呢
笔记的文章 篇8
我想到,岁月就像那样,我们眼睁睁地看自己的往事在面前一点一点淡去,而我们的前景反而在背后一滴一滴淡出,我们不知道下一站在何处落脚,甚至不知道后面的视野怎么样,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秋日午后,躺于自家阳台的摇椅上。阳台一侧的梧桐叶被风吹过,“沙沙”作响。随手拿起一本《林清玄散文》,风吹开了第一页……
我邂逅了月光下的喇叭手,我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一个冬夜寒凉的街心,月光下影子塞满街道的老人,以及那支已落了光泽的喇叭……老人生在山东,在无垠的大豆田里玩耍、捉田鼠、放风筝,以及听老祖父讲那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便是他的童年。哦,那是一段多么快乐的时光啊!可就在廿四岁那年,一切都改变了。他被抓到了军用卡车上,泪眼望着自己的故乡消失在视野中,后来来到了海岛。他失去了那讲故事的老祖父,他的妻,他的大豆田,他的故乡,他失去了他所拥有的一切。从此便辗转于枪林弹雨之中,再没有回到过故乡。退伍后便靠吹喇叭给死人送行为生。直到在那个寒冷的街心与“我”相遇。
老人独自走在冰冷的月光下,想起的是那日夜思念的亲人,想起的是那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想起的是那拥有亲人与童年的故乡!这是多么强烈的思念,多么浓厚的故乡情啊!老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从这酒中,我饮出了老人那数不尽的乡愁,那归乡的渴望,这愁绪在我心里长久地回荡着,我感到了寒凉的痛楚,也真正体会到了“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的愁苦。
与喇叭手告别后,我把书平摊开,任凭风儿轻轻掠过,书页停在了《两只松鼠》上。
两只野松鼠在每日清晨到“我”园子来吃木瓜,并与“我”在清晨作伴。阳光透过嫩绿的叶子,照在松鼠那顺滑的毛上面,散发出柔和的光,微风抚摸着他们,两只松鼠惬意地享受着美味的木瓜,并不时来“我”摇椅旁嬉戏……这是多么美好的画面啊!
可就在一个多月后,松鼠不来了,为什么呢?后来作者发现并了解是守卫老张捉来了松鼠,居然还吃了一只!读到这儿,我的心里充满了阵阵惋惜与伤痛所带来的灼烧感,我不禁大吃了一惊,老张居然把这么可爱的松鼠捉来,而且还吃了其中一只!我被老张蹂躏生命的行为深深震撼着。最终“我”买下那只棕松鼠并将它放生,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因为生命的步伐已走过,冷然无情地走过,就像远天的云,它每一刻都在改变,可是永远没有一刻相同,没有一刻是恒久的。”是啊,生命是一个过程,漫漫人生路没有任何一刻会再次到来,而我们要做的是:“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此后,我又读到了“举杯邀明月”,温月光下酒,无物不可下酒的境界;体会到了“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情无以逃、锦书难托……我感到“好像重活了一次”。
夕日的余晖透过梧桐叶洒在书的扉页上,微风吹来,梧桐叶发出“沙沙”的声响。读罢,我合上了书本。